[国内] 公安局长告网民诽谤案二审 原告拒绝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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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 发表于 2012-6-16 10: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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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6日04:03新民网[微博]张祥 刘龙龙

因网民胡连友在网络上持续发帖,指称湖南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涉黑护黑”,郑航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其诽谤罪刑事责任,一审认定胡连友诽谤罪成立,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胡连友不服,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昨日上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

胡连友的代理律师罗喜立说,庭审从昨日上午9点持续到10点半左右就结束了,“胡连友在法庭上承认是自己发的帖,而且承认网帖中有些地方言辞过激、用语不当,但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

记者从当事双方了解到,郑航与胡连友的代理律师均未提供新的证据。辩论环节结束后,法庭询问双方是否接受庭外调解,郑航表示不接受调解,而胡连友一改一审时高呼“奉陪到底”的态度,表示愿意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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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5
金龙 发表于 2012-6-16 10:3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帖子可以发,但不能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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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气勿漏 发表于 2012-6-16 10: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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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富渝模具 发表于 2012-6-16 10: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社会,言行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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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小姐 发表于 2012-6-16 10: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s:374] [s: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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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溪圆通快递 发表于 2012-6-16 12: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民斗不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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