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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家房屋被土匪蓄意拆除 邮件字号: 市长信箱[2007]26972 发布单位: 潼南县政府 呈批件内容: 2007年12月20日我老家(重庆市潼南县双江镇仙鹅村十一组)修建二三十年的老屋被邻居全吉明那土匪趁我家无人时给拆了,可是我有冤无处伸,找当地派出所他们不归他们,找村干部去了说解决不了,找律师可要钱呀,现在我感到很茫然很无助,难道就真的没法没天了吗?这一二十年来我家因人单力薄一直遭受着这种土匪的欺压,先是砍了我家门口果树,林业局居然也没有一个说法与交代就不了了之,更别说强行占我家自留地了,因为他家有关系有亲戚是做狗官的,我现在唯一的寄希望与市长及市政府能还我家孤儿寡母的一个公道.急盼回音......... 办理单位: 潼南县政府 办理结果: 来信人: 你好!来信(市长信箱[2007]26972号)已收悉。我办立即责成双江镇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双江镇仙鹅村十一组刘艳绢于1978年修建房屋,1992年1月、3月分别由潼南乡村房屋产权整备办公室和潼南县国土局发放乡村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07年刘艳绢的邻居全吉明以自家房屋不能排水致使其稻谷霉烂为油,趁其不在家拆除刘艳娟的部分房屋并计划开挖排水沟,全吉明称所拆之处原本属自家所有,刘艳绢发现后进行劝阻无果。鉴于此情况,双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副镇长奚韵我次带领综治办、司法所、国土所及村社干部调查了解情况。2008年1月16日下午,召开了有镇、村、社干部和两家在场的调解会。建议两家在各自屋后开挖排水沟共同排水,并要求全吉明恢复刘艳娟房屋原样,但全坚决反对,称不管如何,一定要在以前开挖的地方把水沟挖通,并说不论找谁来解决都不行,全吉明不服从调解。此事,刘艳绢已向潼南县人民法院起诉,潼南县双江镇法庭已受理。 发布时间: 2008-01-24 14: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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