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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mj52019 于 2013-12-19 18:43 编辑
1、本人今年10月份在巴南发生交通事故,本来是吃喜酒,离开的时候,顺便捎带了新郎的3个朋友到临县,中途对方车辆违规全责,我乘车人员受伤,虽然医疗费保销了,但是,对方不赔偿误工费,还是我自己的贴了1000元给他们,弄得他们不舒服,我也不舒服。
2、我属于自由时间比较多那类,所以,非常喜欢逛论坛。前段时间我发的帖子“一路车整改汽笛”得到了落实解决,感谢论坛的正能量传递和消息互通。以下建议是我因上次事故咨询了我做律师的朋友得出,有车一族,觉得可以,就记一下,觉得无用,就当我没事吹吹皮子。
好心反起坏作用:
1、任何事情,不出事大家都开心。出事,都在找责任。2012年春节,王先生夫妻和陈先生夫妻都是好朋友,相约春节一起坐王先生的车出去游玩,中间口头开玩笑约定出事故各自负责。途中由于驾驶疲劳,王先生车辆出事故,王先生的妻子和陈先生的妻子由于交通事故死亡,王先生和陈先生重伤。在王先生还忍受丧妻之痛的时候,陈先生一纸法院传票将王先生告至法院,最后法院判断由于驾驶人员操作因素至故,赔偿陈先生36万元,王先生欲哭无泪。
2、张某将私家车借给李某使用,双方合同约定如出事故李某自付。后李某发生交通事故重伤致残花费20几万元,事故原因为刹车故障。后李某将张某告至法院,法院判定,由于车辆原因致使交通事故,张某负连带责任,赔偿李某8.3万元整。从此两家老死不相往来。
3、何某有一私家车,春节网友提出带司机包车,何某同意后,签订了很正规的纸质合同,各方便都考虑进去了,合同明确规定出交通事故各自负责,租赁费为每天500元。后在中途发生交通事故,全车人员受伤,其中一名重伤,花去医疗费用30几万。后网友将其告至法院。法院判定:由于驾驶人员操作至事故,虽有合同约定各自负责,但,私家车非法营运,属不合法,所有不合法的合同无效。何某全责承担30万赔偿。另由交管部门罚款何某非法营运2万元。还没完,何某因系非法营运,保险公司不予任何理赔。
总结:
以上三个典型的案例,告诉我们,私家车,除非你自己用,不然,怎么用都是错!“车和老婆不外借”是很有道理的。
赚油费指南:
1、代驾出租,合同约定,双方为朋友关系,不收取租金,但是收点折旧费和磨损费总可以吧,把租金改成折旧和磨损费可以规避法律。
2、春节了,有人也要过年,小心钓鱼执法,我一朋友在火车站,被钓鱼执法,8000元取车。
3、路上捎带陌生人,还是尽量少做,美女前面也有大坑,说不定后面就是一把刀。收了别人的钱,哪怕一块钱,都要承担几十万的责任。
4、开得起私家车,也不缺那几块钱的油钱,私家车是用来服务我们的,不是拿来赚钱的,要想靠车赚钱,直接去开出租或货车。
5、你驾驶技术好,不代表你不出事故,本人6年的驾龄,还是被一个开车打电话的黄司机给撞了。
6、记住,一切不合法的合同和欠款,都是无效的。(这个有意思,比如你被人威逼要挟写欠条,你可以和他商量,写成嫖资或军火费或租私家车费:lol)
纯手工一个字一个字的打的,觉得可以,顶一下,让更多人知晓,少陪点钱,用来给爸妈买点好的,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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