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 桂林办事处雷伍村官这么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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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fkl1229 发表于 2014-4-11 22: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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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份重庆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雷伍村白坟山69亩经济林木出租给屈明清,根据潼南县按每亩每年经济林木补偿标准及生活补贴标准,共补偿十年(前五年每年每亩粮食折现225元,生活补贴每年每亩20元;后五年每年每亩粮食折现125元,生活补贴20元),合计五万多的政府给群众的土地赔偿款,个别村干部从社长上任三年没有向群众公布这些资金流向,反而将其安排进村委,群众的钱就这消失得无影无踪。
屈明清租用白坟山土地种植经济林木每年租金也是一万,三年三万也是在该社长将要换任多次向上级反应才发放出来。(据说存入银行但没有公布利息和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街道办粮食值补款错拨1900多元的钱也在向上级反应被公布出来,整整也是三年。
当群众发现违规违纪的现象,而该社的社长屈文尚到现目前却在村委任职了,群众路线教育启发我们党要让腐败和群众的吸血鬼壮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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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2
和谐大潼南 发表于 2014-4-17 14: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民: 你好,对于你所放映的问题,我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已派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关于土地赔偿款和租金问题。 经查,2008年10月25日,桂林街道雷伍村原4社(甲方)与重庆珠海木材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白坟山土地租赁合同,土地以入股分红的租用形式,甲方用土地入股的方式分40%,乙用苗子、肥料、人工管理入股的方式分60%。乙方每年预付10000元,树销后结算在甲方40%中扣除预付款;若国家对林木的补偿归甲乙双方(按股份制分),国家所补贴的肥料钱属乙方所有。该社长上任后,重庆珠海木材有限公司分别于2011年、2012年、2013年12月交付押金(即预付款)1万元,由社长代为保管,3年押金3万元已入原4社集体帐务。2014年1月,该社已将3万元押金与集体其他款项一起分发给了原4社社员。 根据租赁合同退耕还林款按入股比例分成。该社长上任后,共计经办四笔退耕还林款:按比例分成应得退耕还林补助款2010年和2011年共13524元,2012年为3450元,2013年未3450元,均已入原4社集体帐务。 二、关于种粮综合直补错拨款1900元的问题 经查,2011年因电脑故障导致发放给雷伍村3社群众粮食综合直补款有误。因直补款是直接打卡发放于各户账上,后由该社社长到各家各户收取多发放的直补款1917.85元,都已入该社集体账务。                   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网络发言人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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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niqil 发表于 2014-4-11 23:13: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多的是。大佛坝某村社长还明目张胆扣掉我家房子补偿款,说了没用,,此社长还多次上潼南报,报道他的丰功伟绩,人渣,算了得罪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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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ttww 发表于 2014-4-12 08: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村里账目是应公开,不公开定会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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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114439 发表于 2014-4-12 00:36: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中纪委网站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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