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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市潼南县崇龛镇青杠村8社村民吴朝霞,村上于2010年将我们的土地租赁给一家公司经营,具体租金不详(村里从未公示土地租赁合同)。我家有两个人的土地(我和母亲,在国家免除农业税以前我家一直向国家交两人的税收提留)。2010年还顺利,我母女两领到1400多元土地租赁款;到2011年,我家只有我母亲一人领到700多元,而我的土地租赁款却没发放;我因在重庆打工一直没时间回家理论;只有年迈的母亲一个人一直往返重庆与乡下,多次未果;每次都是队长吴晌(上一届)推村长谢家建,村长推村支书徐学木,村支书徐学木说社员不同意,社员说他是打酱油的;这事就一直推到现在,母亲不服这口气也就一直疲于奔命到现在。我一直在想:我本土生土长的人,我家开始本来承包有五个人的土地,后队上要求退掉三个人的,目前只剩两个人的土地,队上有的没有土地的都领到土地款,而且第一年我也都有领到的,为何现在却没,土地政策不是30年不变吗?这到底为什么? 这个月初又发2013年的土地租赁款了,母亲又开始往年的申述,但是结局依旧;依然是找谁谁不在,电话联系隔两天,好不容易见到面又推托,母亲回来说起那叫一个心酸。我本人患病待业在家,未来就靠土地租赁得点生活费,几年了,到底该找那一个?公道何在? 通过阳光重庆督促,村支书徐学木终于出面,但是却以莫须有的理由推脱:说我由于婚迁户籍后,土地退回了村集体;后离婚又将户口迁回,由于当地已没有可供分配的土地,因此没有承办地。且此时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故2011年后你就未收到承包地流转租金(经崇龛镇派出所调查我的户口几十年未动,而土地退还之说更是无从说起,在国家免除农业税以前我家一直向国家交两人的税收提留,这是有据可查的,单凭支书徐学木一句话就能一手遮天这是世所罕见,照他们的逻辑那2010年为什么我又领到了。),又说要钱已经发完了要在队上开社员大会等等;万般无赖的情况下参加村支书徐学木召开的社员大会,他不但没就我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反而就我的问题专门制定一个政策,目的就是土地租赁款没有我的份;6月2日我妈妈又找到镇上万镇长,她的回答更气人:下面的土政策她管不了。意思就是说老百姓的保命钱村支书徐学木等想贪污就贪污,想照顾谁就照顾谁。我的土地租赁款就这样被村上几个干部给贪污掉,天理何在! 我的户口一直都在,土地未退给任何人,为什么土地租赁费3年了一分没有,我还要求村支书徐学木公开公布我们队上的土地租赁合同和队上这几年所发放的土地租赁款金额及名单,公开村上的账务,到目前为止没得到任何答复,我坚信我的救命钱被贪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