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论坛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4386|回复: 23
收起左侧

[热门] 勇救落水少女,彰显人间大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12 23: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勇救落水少女,彰显人间大爱
蒋雄、杨少茂是潼南县龙项小学教师,蒋斌,是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一名员工(蒋雄的哥哥),就是这三名普通党员,不顾个人安危,从滚滚洪魔中夺回一名落水少女的生命,谱写了一曲舍己救人的英雄赞歌,彰显了人间大爱。
事情发生在8月9日傍晚。蒋斌、蒋雄、杨少茂与他们家人晚餐后相约到湿地公园散步,19点40分左右,当他们来到莲花大桥下湿地公园江边,只见岸边围了不少的群众,江水中传来急促的“救命啊!”的声音,一个孩子在河水里挣扎。原来一名大约十五六岁的少女在江边玩耍时,不慎落入水中。由于近期涪江上游暴雨致使江水水位迅速上涨,水流湍急,可怜的花季少女正随着水流翻滚,岸上的人仅能看到他若隐若现的头部和两只伸着的小手,眼看这名少女就要被洪水吞没。听到呼救声,蒋斌、蒋雄、杨少茂飞快地向出事地点跑去。蒋斌冲在最前面,来不及脱掉身上的衣服,奋力跳入江中,水性并不太好的蒋雄看见哥哥跳入洪水中救人,没有多想也相继跳了下去。兄弟俩经过几番努力,一人拉着少女的一只手竭尽全力向岸边游。但是由于水势太猛,一股大浪卷来,他们三人又被洪水向游冲去了十多米。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杨少茂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下游猛跑十多米,毫不犹豫跳入波涛汹涌的江中,加入救人的行列。在三人的共同努力下,一米又一米,终于把落水少女救上了岸。
孩子得救了,可是在岸边的蒋雄的妻子却晕了过去,因为她知道自己丈夫水性一点都不好,只是会游泳而已,这么猛烈的江水,多危险啊!当看到丈夫也安然上岸,才松了一口气。
三位救人英雄把孩子救上岸,看到孩子没有生命危险后,才默默地离开。时至今日,三位救人英雄没有听到被救孩子及家人的一声感谢,可能那被救孩子吓傻了,可能她回家后也没对家长说明实情。
当然,三位救人英雄他们救人不是为了听到一声感谢。但是,我想像这样不顾个人生命安危勇救落水者,彰显人间大爱的事迹应该弘扬!
                         龙项小学:lwp
2014年8月12日晚
     
发表于 2014-8-13 11: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发生在身边的事,比起思想品德课本里单纯的说教,总是能给我们最多更直接的影响和教育。我们这个社会需要英雄,更需要来自群众中的平凡英雄,希望这个英雄是你、是我,大家共同来弘扬社会正能量,遇到别人需要帮助时也出手相助,将这种不计回报的助人精神发扬光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8-13 10: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早就应该大力宣传了,只是我昨晚才听说此事。根据他们的描述,才匆忙写出来。 当时有围观的群众拍照,但现在联系不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3 11: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值得敬重的英雄,更值得感动的人,国家应该重奖这样的人,鼓励大家多做事,做好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3 00: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北京
头几天听到有人在说这个事情、好人啊:lovelines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3 06: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好人,值得学习,赞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3 07: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顶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3 07:57: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这个就是和美志愿者大爱行为,值得宣传和褒奖,已经爆潼南记者采访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3 08: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好人好事要传扬,作为一种正能量。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3 08: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他们现在正在寻找当时拍照的人。有知情人士,可联系
周:qq85194658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3 08: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敬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3 08: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好事情,要表扬,如果我在现场,肯定要去参与救人,绝不拉稀摆带。: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3 08: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好人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