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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潼南县消委会桂林分会成功调解一起购车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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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12: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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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潼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桂林分会接到消费者张某的投诉,称其于2015326与潼南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当时交购车预付款10000元,余下购车款18.5万元于交车时一并支付。合同约定标的物为翼虎1.5T两驱风尚琥珀金汽车,标的金额为19.5万元,履约期限为2015329。张某于2015329到该销售公司接车,该汽车销售公司以销售员不清楚该车的销售价格(该车市场销售价格为20.5万元)和强制要求张某在交清18.5万元后再交5000元购车款为由拒绝交车。张某觉得该汽车销售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交车,拒不交车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张某与该汽车销售公司多次协商接车事宜被拒后,遂向潼南县消委会桂林分会投诉。
    经调查,消费者张某所述情况属实,消委工作人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该汽车销售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提供。通过消委工作人员向该汽车销售公司讲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汽车销售公司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在张某交清18.5万元购车款后,该汽车销售公司将车交给了张某。
     
发表于 2015-5-12 12: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s:322]这些人就是想坑到一个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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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13: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汽车销售公司以销售员不清楚该车的销售价格”该销售员可以去吃屎,该销售公司更应该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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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14: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福建莆田
业务不熟练还是故意坑人,有待商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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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22: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处理得好,卖车的奸商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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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3 17: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销售人员不清楚价格,就该自己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要嘛提前点和用户商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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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3 17: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职业习惯,说错了,应该是“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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