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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家庭暴力 呼唤应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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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7 13: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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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悲惨的晓俊得到媒体关注,引发社会同情,也得到诸多好心人的呵护——这是不幸中之万幸!但媒体只能曝光个别的案例,却不能解决普遍的问题;更多的家庭暴力事件,应当依靠社会规范化的机制去应对。
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正在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严重地摧残着家庭弱势人员的身心。从骇人听闻的高楼抛妻、缝妻会阴案,到前些日陕西发生的女孩遭男友割乳案,包括晓俊遭割耳,都是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

家庭暴力目前已经成为儿童遇到最多的暴力伤害

“儿童安全与社会责任——为了孩子”国际论坛透露,家庭暴力目前已经成为儿童遇到最多的暴力伤害。调查显示,61%的孩子在家中挨过打。此外,家庭暴力令孩子更容易犯罪。然而从传统观念看来,家庭暴力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家务事,应该属于私下里解决的问题。由于这一认识上的偏差,长期以来家庭暴力一直为社会所漠视。晓俊就是家庭暴力的悲剧。身体的伤即使痊愈,心灵的阴影却难以消除。

目前,不少国家已经或正在采取立法手段,希望根治这一跨越国界、意识形态、阶级和族群的全球问题。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当这个本应饱含温馨和睦的空间被内部暴力侵蚀时,不论是主动施以暴力的一方,还是在恐惧中被迫面临暴力的一方,在家庭维护失控的同时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对家庭暴力 我国现行的法律仍有明显缺陷

在反对家庭暴力的问题上,我国现行的法律仍有明显缺陷:对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没有明确规定,公安、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存在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情况。发生侵害行为之后,管不管、怎么管,全靠执法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认识和良知,没有形成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长效机制,特别是法律机制。家庭暴力往往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长期关系交恶的结果。如果有相应的机制,受害者就可以提前寻求保护而避免受到残忍的伤害, 据悉,青海省出台了地方性法规《青海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2006年1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我们希望,许许多多的晓俊能够拿起法律来救自己!
发表于 2006-12-7 16: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是啊,,需要应急机制,,,,我国现行的法律仍有明显缺陷,,,,,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6 22: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能提提也好,,,,望大家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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