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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路上] 让低俗文化远离中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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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5 14: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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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低俗文化远离中小学生
     
 楼主| 发表于 2009-4-25 14: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10月23日,昆明市某小学学生展示在校门口旁店铺里买到的各种“恶搞证件”。这些“证件”上写着“乖乖女证”、“色狼证”,甚至有“处女证”、“卖淫嫖娼证”,等等。当问到一名小学生手中的“处女证”是什么意思时,他回答说“处女”就是被处罚的女生。周明佳 摄

  一提起证件,或许人们首先想到的是驾驶证、身份证、工作证和学生证,等等。可是,在昆明的某些小学生手中,五花八门的低俗“恶搞证件”如今大行于市,且备受学生追捧。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昆明一些小学周边的商铺里,学生只需花5毛钱,就能轻松买到一套诸如“乖乖女证”、“失恋证”等“恶搞证件”。

  就小学生的心性而言,购买和持有“恶搞证件”,并不见得其品德有多么低俗,更多的只是出于“好玩”。这就好比我们成人在年幼时曾经玩“过家家”游戏一样,希望从中找到一种快乐罢了。因此,对于孩子们的这些懵懂表现,家长和老师的反应大可不必过度紧张。

  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我们的社会绝不能听之任之。至少,从内容上看,这些个性化的“恶搞证件”确实包含有太多色情和暴力等因素,在传播过程中难免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对年幼无知的小学生来说,这种影响甚至可能是不可逆转的。因而,对于这种“恶搞文化”的入侵,理应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

  本来,当下社会广为流行的“恶搞”,不拘泥于固有的文化价值理念,敢于表现自己的文化品性,张扬自己的文化品格,可以看作是文化多元的一种表现。但问题是,这种另类的“恶搞”,不能冲破法律和道德边界,而应尊重社会主流的文化价值观,更应以遵守法律、不违背基本的社会公德、不超越公民道德底线为前提。

  平心而论,“恶搞文化”之所以能在成人世界里广泛传播,就在于这种文化中的感性因素超过理性因素,正契合了现代社会人们“浅性阅读”的消费心理需求。但与之不同的是,当前各种“恶搞证件”之所以在小学校园流传,并非孩子们有这种客观需求,而是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那些利欲熏心的生产者,为了获取更大利益,利用了孩子们的猎奇心理。但是,如果商家单纯为了经济利益而违背社会道德,或者说在进行商业活动时不顾及道德的话,那么这种经济活动不但不利于整个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反而还可能使社会道德面临解体的危险。

  事实上,当前的“恶搞”作品可谓“推陈出新”。尤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恰好给“恶搞文化”的制作、发布和传播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现实可能性。

  显然,在当前形势下,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才可能引导其走向规范。也就是说,学校内部,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强化对学生的人格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家长应该多站在孩子的角度,加强对他们的引导,在沟通中走入他们的内心,及时发现和纠正他们的不良思想倾向。更为重要的是,在学校外部,文化、工商和教育等相关部门在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的同时,我们的社会公德也应为各种文化传播和生产活动设定一道文明边界,以文化或商业自律的形式,使之在道德的规范下,逐渐形成一套文明的法则。只有这样,孩子们恬美的精神家园才能可期;只有这样,孩子们才能健康成长。
发表于 2009-4-26 17: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阿杜  谢谢你对教育的关注 [s:322]  [s: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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