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论坛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7687|回复: 60
收起左侧

[生活] 凯滨大酒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7-28 20:09:2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乐山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tian 于 2016-7-28 20:44 编辑

外婆80大寿,听朋友介绍说凯滨不错,就定在凯滨!中午订了888元的套餐,结果3个青菜,连哈密瓜都能是一个菜,都没几个荤菜,味道也差,真不知道怎么形容,以次冲好!晚上吃饭的时候,空调只开了几个,坐在靠窗的亲戚朋友热得汗水直流,这么热的天,大家都是潼南人民,这样的服务怎样让亲戚朋友吃得开心,玩得尽兴?
f6aFb51afzQp.jpg
     
发表于 2016-8-4 09: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我说话前先说明.我不是拉皮条的,我跟任何酒店都不熟,免得你们误会来攻击我,<凯宾.名人,海鼎,>等等还有几个突然想不起名字了,我都去过,我觉得都不错,至于菜品要看自己怎样搭配,服务可以跟服务员现场协商,比如说没空调,可以喊服务员打开,温度我们不会调,可以喊他们调.这些都是小事情......我隔壁的朋友,不晓得他们搞啥子活动,去XXXX吃饭,人都吃到医院去了,集体中毒,那才是大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9 10: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懒虫 发表于 2016-7-28 20:22
你这样公开诋毁人家,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哦。有什么不满意应该与酒店沟通协商,定酒席的时候菜品价格环境, ...

消费者有权利评价商家给予的服务,楼主的帖子里我没有看见任何法律禁止的东西。商家没有提供完善的服务,消费者有权利去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有权利在网络上发贴,别个说的是事实,并不是捏造,即使有夸大的成分,也还够不到你说的这个法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2 15: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小手冰凉 发表于 2016-7-29 01:11
去过几次一搬搬,感觉正齐还可以

正齐只能算酒楼,不能算酒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8 20:19:44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高大上的世界我不懂,我只懂买包瓜子剥起听聊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8 20:22:1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你这样公开诋毁人家,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哦。有什么不满意应该与酒店沟通协商,定酒席的时候菜品价格环境,你都应该有个明确认识,消费发票是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如果商家不提供可以保留有效法律证据,找主管部门投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7-28 20:23:4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乐山
懒虫 发表于 2016-7-28 20:22
你这样公开诋毁人家,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哦。有什么不满意应该与酒店沟通协商,定酒席的时候菜品价格环境, ...

我说的都是事实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7-28 20:33:5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乐山
tian 发表于 2016-7-28 20:23
我说的都是事实啊

请问我违背了哪条法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8 20:54:4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tian 发表于 2016-7-28 20:33
请问我违背了哪条法律?

民法101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8 21:11:58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

说的是真实那就不叫诋毁!难道就不应该有个正确的评价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8 21:30:52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名气大的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8 21:33:57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看来我是不会去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8 22:00:23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yangzhou 发表于 2016-7-28 21:11
说的是真实那就不叫诋毁!难道就不应该有个正确的评价吗?

菜品,价格,消费环境,商家已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已知晓,就算想吐槽几句,应该换个方式方法。在公共网络平台直接诋毁商家造成的损失,商家可以追究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