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潼南] “揭牌造福老百姓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潼南医院揭牌”重庆网友让潼南滚回四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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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luo小仙 发表于 2016-11-22 08: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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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1日 14:45:16  来源: 新华网重庆健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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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频道11月21日电 11月19日,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潼南医院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潼南区中医药“川渝合作”项目已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潼南区中医院将依托西南医科大学,实现两者之间互相联动,有效推进“三甲”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当地老百姓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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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牌仪式现场。新华网发(潼南区卫计委供图)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院长杨思进代表医院向潼南区中医院授牌。杨思进介绍到,潼南分院是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携手打造‘医联体’进程中,继叙永、泸县、宜宾、赤水、习水、纳溪、富顺、泸南分院之后的第九个的分院。接下来,将根据协议,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将在潼南区中医院的等级医院创建、信息化建设、重点专科建设、临床诊疗技术、临床科研与学术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深度合作,积极推动潼南区中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工作、协助打造一批重点专科,带动潼南区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
    “做到一年有成效,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发展,逐步将潼南区中医院打造成重庆市的精品中医院、标杆中医院、样板中医院,为川滇默渝乃至西南地区中西药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造福百姓。”杨思进称。
    “未来,潼南区中医院将有效利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的优势医疗资源,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培养高水平医学人才,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的,使全区广大患者足不出县就能享受高品质的医疗服务。”潼南区中医院院长刘素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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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捐赠协议。新华网发(潼南区卫计委供图)
    授牌仪式上,北京智仲通达科技有限公司还与潼南区红十字会签订了捐赠协议,向该区捐赠价值30万元的200套中医诊疗保健箱。
    会议由潼南区委常委、副区长陆静主持,国家中医药和管理局、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国中西药研究促进会、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潼南区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等共计260余人参加当天仪式活动。(李纬 通讯员姚贵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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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73
duhm 发表于 2016-11-22 18: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 I2 b% I. y1 A+ v: o* P西南医院郭继卫院长撰文:七问欺世盗名的泸州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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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医学院低调换上“西南医科大学”新招牌,遭到第三军医大学研究员和西南医院医生反对。继昨日上午10时左右西南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维护“西南医院”和“西南临床医学院”相关权益的严正声明》后,今日上午腾讯大渝网关注到西南医院官方微信号又推出该院院长、西南医院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 郭继卫院长的亲笔撰文,痛斥高校更名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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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院郭继卫院长亲笔撰文《高校更名之争 毛病到底出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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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四川历史名城,素民风淳厚、自尊自强。该市医学院校“泸医”,也有数十年的傲娇创建史。历年来,地处祖国西南的医教、医疗单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和睦友爱。按常理,院校发展、更名兴业,街坊邻居必当支持称贺。可是近日“泸医”改个校名,却连续掀起轩然大波。那么,如果“泸医”此番是在善意本分地更名,会招来这么多非议吗?

众所周知,有的名字就是个名字,有的名字却是个品牌,有其商业价值,更有其生命与尊严,无论从公义还是法律,都是不容侵犯的。看看中国医院“复旦”排行榜就一目了然了:“泸医”完全是在盯着西部地区仅有的两三个著名医疗品牌做手脚。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邻家金字招牌也。

问题的本质,不在于更名,而在于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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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泸医”一年两改姓,为何国人群起而攻之?

没有正确的校风,就没有正确的学风。

在全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泸医”领导这般靠“傍名牌”、“盗名牌”来“提高教育水平”的行径,是将急功近利、沽名钓誉的心态自曝于海内外,是对数千年中华教育风骨之实事求是准则、师道尊严威信的背离。

人必自丑,而后天下人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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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问:“泸医”觊觎“邻医”,伤害同仁有多深?

“泸医”两番改姓盗名,涵盖的地域面积尺寸变大了,而自身建设仍不过是州府之流,引发西南多所医学院校不满。劝主抓改姓盗名的“泸医”领导们不妨看看教学片《芈月传》,“内斗”也要有实力崛起于“列国”,有几分压人的“斤两”。岂能不待让人服气就要强骑毗邻多院校的头上,非但没有促成祖国西南医学教育大家庭合力开创重教强医局面、让本区域本也和谐的医疗生态圈凝聚自强,反而是造成了周遭的广泛不服撇嘴,外域的纷纷苦笑摇头,枉费大西南诸君为师为医苦心经略的多年努力。

借白乐天一句诗:地不知尺人知耻,少夺人衣罩“泸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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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自伤三代人,校史留何名?

泸州医学院前身为“川南医士学校”,1959年升格为泸州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再升格为泸州医学院。“泸医”去年两次改姓一心一意摒弃传承,弄成现在这样的总共有“胎前名”、“出生名”、“小学名”、“中学名”、“曾用名”、“待用名”的一个怪异混合体。

且看近日之“泸医”,前辈不识儿孙,今师难称阿谁;毕业时写就业信,提及母校,学子们要用一个自然段来介绍他母亲的历款姓氏。于是,祖:为之糊涂;师:为之惭愧;生:为之受累。更有“一朝上‘泸医’,‘三证’(录取书、学生证、毕业证)晕三变”之千古奇观。

真是一改毁三代,宵小遗大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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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盗名是否侵权违法?

高校更名者众,动机者殊。“泸医”两番改姓的真正目的,盯得是别人创用多年之名称所蕴含的巨大经济效益,企图不劳而获地去窃仿侵占他院几代人呕心沥血打造的著名品牌。就好比“泸珊老窖”冒牌泸州老窖,好比“康帅傅”、“adadis”之街边把戏一样。这点“小九九”,蜀儿皆知。

1950年,堂堂共和国西南军政委员会签署了一道命令,前“国民政府中央医院”更名为西南医院,半个多世纪功勋卓著、功德无量,现已是国家、重庆著名商标,在复旦版医院“琅琊榜”中位列全国前二十,实力赫然,中外驰名,其品牌价值为天文数字。

凡略懂国家商标与知识产权法令者都明白,他人不得使用与之近似的、侵利的已注册商标。“西南”这组地域词属和“医”这个专业词属,西南医院已无可争辩地使用了65载,且西南医院早已有 “西南临床医学院”之教学称谓。西南医院必然诉诸法律,捍卫合法权和声誉延伸权益。“泸医”改姓已贴本赚吆喝,其盗名还将遭受法律制裁的迎头痛击。

品牌,是从前辈继承的,更是向后辈暂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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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虚名之争,殃及百姓,“泸医”领导就没负罪感?

西南医院诊治的重庆市以外患者的比例达30%左右,每年约120万人次。社会上屡有不法分子欺骗患者,虽院方与当地公安部门加强整治,每年仍有4位数以上的患者被冒名诊所和黑心医媒所骗,常有就医患者卖房卖猪而来,人财两空而去,殊为引人痛心。

“泸医”改姓“西南”,其附属医院无论怎么叫都会侵权,“李鬼”都极有和“李逵”相混淆的可能。特别是对重庆、四川、贵州一带的人民群众,因口音上的相似,张冠李戴、误认误往,在所难免。

有记者现地调查,有91%的患者认为“西南医科大学”会让人联想到西南医院;有86%的调查者认为会出现医媒子以某某地方也是西南医院为借口,诱骗病员去看病。而在“互联网+”到来之时,网上称谓冲突更是将层出不穷。届时被误导的群众皆状告“泸医”的话,“泸医”领导恐怕是永无宁日了。

盗名“西南”,谁受伤害最深?是患者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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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问:频繁盗名,“泸医”身价看涨看跌?

科学讲求真,医学本务实。

此一处医学教育师门却乐此不疲地上演巧取豪夺的戏码,已太公然地违背了投身科学与从事医业的最基本准则,虽为一次投机,但相信对“泸医”品质的伤害才刚刚开始。

试问,有多少学生会报考“杂牌”学校?有多少医院想要“三姓”毕业生?有多少病人愿把安危托付给“高仿”医院?

有良知的医生、以及讲原则的专业学会,理所当然地不愿和这样视名称为儿戏的院校为伍。近一时期各医学专业会议上凡“泸医”参加的都被讥嘲其改姓盗名事端,不胜其烦,使“泸医”学术身价自跌。据了解,国内近百个学会组织已开始对“泸医”联合抵制,有的实习学生已被一些医科学府拒绝。

好更名,赠人美和敬重;烂更名,播散冒犯、负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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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问:民意昭彰,敢否通过“三观”大考?

毋庸置疑,“泸医”盗名的初衷,是狡黠而功利的,想必自认为一时得计,于名,可大增点击量;于利,品牌价值陡升。

人算不如天算,现在广大患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已唾声潮起,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都进行了点名批评报道。

不过凡事物极必反、坏事也可变好事,对一所为人师表的院校,考验其价值观和道德准则的时刻也许到来了。“泸医”怎样在一边倒的负面效应之中翻身解套儿,既是应急之策,也是治本之举。医学本是纠正毛病之学,治己方能治人,治念才可治病。奉劝“泸医”领导知耻后勇,毅然纠错。相信那将搞成一个举世闻名的“反转公关”成功案例,不仅对师生是一堂永生难忘的人文精神教育课,也必将赢得同行与大众的点赞,取得真正的社会原谅,成为修炼科学精神的里程碑。

作为曾经批准或促成过“改姓”闹剧的各级行政部门,总结教训的时机也摆在面前。想当初,在鼓励“泸医”建设发展愿望之余,也许忽视了地方发展中利己主义包藏的侵害性,也许不了解医疗与教学品牌价值的差异与复杂性,也许没想到百姓患者会遭受误导的利益攸关性,而现在到了顺应民意、从善如流的时候了。求其正才是为其好,相信会借“三严三实”之清风,教而育之,名而实之,从政治管起,从基础抓起,从实力做起,让升级换名的过程和结果多一些骨气、正气、书卷气,强校有道、正大光“名”。

我们有理由相信,对这一事件的拨乱反正,其意义会远远超过纠正错误之本身,那将是中国高等教育变得更加厚重与高雅的存史启今的警世钟。(西南医院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 郭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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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董 发表于 2016-11-23 10: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丢人丢到全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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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hm 发表于 2016-11-22 19: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根据四川大学校友收集的证据,这所大学根本不具备升格为大学的条件:http://weibo.com/p/1001603882634659903585 0 X) V0 |8 ?- b% T! D- W-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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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医学院不具备升级大学资格 教育部撤销教发函66号势在必行
2015年9月2日 14:35 閱讀18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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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28号,教育部的一纸《教发函[2015]66号》文件批准同意了四川省的泸州医学院(泸医)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这一看似普通的高校更名事件在国内外引发了轩然大波。从2015年5月12日开始,三千多名四川医学院/华西医科大学(川医/华西)海内外校友联名写公开信致教育部和袁贵仁部长,呼吁教育部撤销该同意函,国内外媒体也跟进报道,再加上网络之便而迅速扩散,致使这次的泸医更名事件展开成为公众对国内高等教育体系在管理、道德、诚信上以及依法治学等方面轰轰烈烈的讨论。如今教育部已经批准四川大学为泸医升级更名提起的行政复议,属历史性的第一次,因而万众瞩目。更重要的是:通过此举,我们欣喜地看到了民间、官方法治的觉醒与勇气正在重树教育领域的诚信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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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初,川医/华西校友只是质疑“泸医”变脸“川医”,与“川医”简称混淆,而“川医”是社会公众对华西的公认品牌,因而泸医有利用和侵犯川医校名名称权的主观故意。随着泸医更名事件的发酵,许多内情曝光。数十名川医/华西校友依据《宪法》所赋予的权利,向教育部及四川省政府申请了泸医更名程序信息公开。目前,教育部已经依法公开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医学院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的函》(简称《川府函192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泸州医学院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的论证报告》(简称《论证报告》)。正如俗话所说,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通过对照公开的《论证报告》和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以下简称《规定》)针对“称谓大学”的高校设置所作出的硬性规定,原来泸医更名不单是“名称”问题,而且根本就是连升级大学条件都不够格,是不能够更名为“大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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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针对大学的科研水平,该《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2目规定:“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称为大学的学校还应达到以下标准:……(2)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而《论证报告》载明:“近五年,……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2项,其中国家级奖励2项(中华医学科技奖)”。其一,泸医更名后官网公布的其近5年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根本就不足20项;其二,最为明显的竟然是在《论证报告》中公然以中华医学科技奖(中华医学会行业性奖励,分别为二等奖和三等奖)冒充为国家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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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J; t! c4 A: j" k# v2 ?5 }      1999年5月23日发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265号)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下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二)国家自然科学奖;(三)国家技术发明奖;(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 而中华医学会制定的《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中华医学会从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由此可见,中华医学科技奖仅仅是行业性奖励,属于省部级奖,该奖项的获奖仅意味着获得中华医学会择优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优先权而已。因此,泸医没有达到《规定》所要求的“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硬性标准,不具备升级为“大学”的条件。 & A' ?8 o- w5 o. m

. h9 M9 s0 P5 Q5 R( J+ B' D' s        其次,针对师资队伍,该《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3目规定:“……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 而《论证报告》载明:泸医“现有专任教师89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17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11%”,这数字巧就巧在恰恰以1人之差达到《规定》要求的20%以上;但是我们对照了泸医在更名以后仍然留存在官方网站上的数字(已由公证机关公证),泸医官网公布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数目,不管怎么查证也仅有59人,仅占其专任教师总数比例的6.63%。这不得不令人起疑:泸医在官网公布的博士数目为何与《论证报告》中所罗列的数目有那么大的差异? , D( t4 b' l2 {2 K5 a, k+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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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泸医主要学科之一管理学在硕士学位授予点数目和学生比例方面,不符合《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需要至少具有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和在校学生比例不低于15%的规定。《论证报告》第二条第一款表述了泸医有“医学、理学、管理学3个主要学科门类”。我们注意到《论证报告》中随即指出的是:管理学作为泸医三大主要学科之一,仅有一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和仅有本科以上在校生比例为3.8%的学生。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二)项第2目,“…...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所以“大学”的设置每个主要学科门类至少需具有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而且主要学科的在校生不能低于在校生总数的15%。由此可见泸医的学科与专业也不符合大学学科与专业设置的要求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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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 k) ]( z4 j; L# P: W4 X1 k       另外,在泸医更名后经查证泸医官网所公布的有关办学规模、科研经费、基础设施、办学经费等方面的数据,均与《论证报告》所载数据有不同程度的差距,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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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V0 `3 h) D( G" R/ s, @7 N3 _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在这里《行政许可法》说得再清楚不过了。现在已有利害关系人四川大学不同意泸医更名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而且教育部也已批准了四川大学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人们不禁要问,在泸医不具备升级为大学的更名资格,特别是如上所述,像《论证报告》中所罗列的泸医的主要学科之一管理学,对照《规定》中大学学科与专业设置的要求及条件“依葫芦画瓢”都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教育部还有什么理由不撤销《教发函[2015]66号》文件呢?所以说,泸州医学院不具备升级大学资格,教育部依法规撤销教发函66号文件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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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luo小仙 发表于 2016-11-22 08: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川渝合作,潼南为此作出巨大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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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的西南医科大学就是原来的泸州医学院,一个欺世盗名的山寨学校,去年改成四川医科大学,三个月不到被川大勒令改掉,后来又厚起脸皮改成西南医科大学,这原本是重庆第三军医大学的对外用名(参考西南医院),全重庆都在骂的一所学校,潼南居然会贴上去为其正名,自己打脸就算了,还邀请别人来打。' W7 I' r! S+ P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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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luo小仙 发表于 2016-11-22 08: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如俗话所说,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通过对照公开的《论证报告》和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以下简称《规定》)针对“称谓大学”的高校设置所作出的硬性规定,原来泸医更名不单是“名称”问题,而且根本就是连升级大学条件都不够格,是不能够更名为“大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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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针对大学的科研水平,该《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2目规定:“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称为大学的学校还应达到以下标准:……(2)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而《论证报告》载明:“近五年,……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2项,其中国家级奖励2项(中华医学科技奖)”。其一,泸医更名后官网公布的其近5年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根本就不足20项;其二,最为明显的竟然是在《论证报告》中公然以中华医学科技奖(中华医学会行业性奖励,分别为二等奖和三等奖)冒充为国家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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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J' P9 q8 U: n- X; F! Y    1999年5月23日发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265号)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下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二)国家自然科学奖;(三)国家技术发明奖;(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 而中华医学会制定的《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中华医学会从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由此可见,中华医学科技奖仅仅是行业性奖励,属于省部级奖,该奖项的获奖仅意味着获得中华医学会择优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优先权而已。因此,泸医没有达到《规定》所要求的“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硬性标准,不具备升级为“大学”的条件。$ s0 \& K% ]3 t  H9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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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6 F8 S3 c6 x其次,针对师资队伍,该《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3目规定:“……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 而《论证报告》载明:泸医“现有专任教师89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17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11%”,这数字巧就巧在恰恰以1人之差达到《规定》要求的20%以上;但是我们对照了泸医在更名以后仍然留存在官方网站上的数字(已由公证机关公证),泸医官网公布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数目,不管怎么查证也仅有59人,仅占其专任教师总数比例的6.63%。这不得不令人起疑:泸医在官网公布的博士数目为何与《论证报告》中所罗列的数目有那么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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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泸医主要学科之一管理学在硕士学位授予点数目和学生比例方面,不符合《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中需要至少具有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和在校学生比例不低于15%的规定。《论证报告》第二条第一款表述了泸医有“医学、理学、管理学3个主要学科门类”。我们注意到《论证报告》中随即指出的是:管理学作为泸医三大主要学科之一,仅有一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和仅有本科以上在校生比例为3.8%的学生。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二)项第2目,“…...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所以“大学”的设置每个主要学科门类至少需具有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而且主要学科的在校生不能低于在校生总数的15%。由此可见泸医的学科与专业也不符合大学学科与专业设置的要求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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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泸医更名后经查证泸医官网所公布的有关办学规模、科研经费、基础设施、办学经费等方面的数据,均与《论证报告》所载数据有不同程度的差距,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K; l0 H% m, h& \& V0 Y: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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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j6 v* B' x6 j4 I0 a. E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在这里《行政许可法》说得再清楚不过了。现在已有利害关系人四川大学不同意泸医更名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而且教育部也已批准了四川大学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人们不禁要问,在泸医不具备升级为大学的更名资格,特别是如上所述,像《论证报告》中所罗列的泸医的主要学科之一管理学,对照《规定》中大学学科与专业设置的要求及条件“依葫芦画瓢”都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教育部还有什么理由不撤销《教发函[2015]66号》文件呢?所以说,泸州医学院不具备升级大学资格,教育部依法规撤销教发函66号文件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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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luo小仙 发表于 2016-11-22 09: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已经被骂疯了,有的甚至叫潼南滚回四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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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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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luo小仙 发表于 2016-11-22 09: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重庆都在抵制, 怕是潼南很难在得到重庆医学的支持了。 作为川渝合作、川渝交流,至少要遵从于诚实守信啊,这样一个沽名钓誉的”泸医 被潼南中医院弄回来,还自我陶醉,伤了整个渝人的感情,牺牲得一点也不伟大,甚至自我作践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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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云间 发表于 2016-11-22 10: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若有仙 发表于 2016-11-22 09:322 D& g4 C# ^! k% l- E0 @+ \9 B5 F
整个重庆都在抵制, 怕是潼南很难在得到重庆医学的支持了。 作为川渝合作、川渝交流,至少要遵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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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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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剑夜呤啸 发表于 2016-11-22 10:5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中医院就不咋的!現在更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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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气勿漏 发表于 2016-11-22 11:13: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妹的,我差点搞成西南医院,是容易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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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者 发表于 2016-11-22 11:25: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只发表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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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道 发表于 2016-11-22 12: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始一看还以为是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哦,结果是泸州医学院的……医院。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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