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 区委宣传部、网信办: 致全区广大网民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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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慕希 发表于 2020-1-28 18: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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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网民朋友们:

目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多个省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为保护您和家人以及其他网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在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同做家人健康的守护者

自己和家人非必要情况,尽量不外出、不聚餐,不接触野生动物、不吃野味,不去人员密集、空气流通不好的公共场所;如进入超市等人群聚集区域,一定要佩戴口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勤晒衣服和被褥等;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加强锻炼,提高机体免疫力。

二、同做疫情排查的支持者

请积极支持配合所在镇街或村(社区)同志上门宣讲和排查舆情工作。如有近期从武汉地区来潼返潼人员或接触疫情病毒者的人员,请主动与所在镇街或村(社区)联系,报告有关信息,并自觉居家隔离至少14天。隔离期间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胸闷气短等症状要提高警惕,立即佩戴口罩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接受排查。业务咨询电话023-44551252、023-44760008,投诉电话:023-44551693、023-44573030。

三、同做网络正能量的宣传者

欢迎您多转发主流媒体发布的疫情防控知识,多转发官方网络平台的重要信息,让更多的网民第一时间了解疫情发展现状和区委、区政府防控措施,提升全区百姓对疫情的重视,减少大众恐慌。

四、同做抵制谣言的行动者

依法依规上网是网民的共同责任。疫情期间,谣言易多发,市民易恐慌。我们每个网民都要坚决抵制一切违法违规的网络行为,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相信科学,不盲目跟风,自觉抵制、反驳错误言论,不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转发不实信息,不擅自在网上传播有关疫情病例及其人员基本情况等涉密信息。

五、同做潼南安全的守卫者

发现疑似病例或人员,积极主动向所在村和社区报告;发现网络谣言和涉密信息,积极向区委网信办或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区委网信办023-44573030,区公安局110。

网民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坚定信心、和衷共济、共克时艰,以实际行动全力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部署要求,保护你我,守卫潼南,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攻坚战!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宣传部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网信办

2020年1月28日

来源:潼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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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脑袋不转弯 发表于 2020-1-28 19:05: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头。自已及家人一定遵守这些规定,很反感有人在网上及微信上传播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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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mingjun 发表于 2020-1-28 18: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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