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 潼南县委原常委受贿83万获刑12年 辩词雷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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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迹天涯 发表于 2009-11-19 09: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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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新生受贿案昨在市一中院宣判,网友痛批他的自辩语录

  

  昨日,谭新生听取宣判。   通讯员 罗固理 摄

  谭新生履历》》 1998年至2003年担任潼南县副县长; 2003年至2007年担任潼南县常务副县长,该县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2007年至2009年担任中共潼南县委常委。   

  华龙网讯 (记者 冯超)在一审庭审中,语出惊人的潼南县委原常委谭新生昨天在市一中院听取了自己的一审判决。当听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判决时,他当场发呆。

  贪官庭上呆住

  潼南县委原常委谭新生受贿案昨天在一中院宣判。早前一审庭审时,谭新生“自己是在履行职务,是为了发展经济,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也没有索贿意图”的辩词雷倒一片读者。

  一审法官昨天宣读了判决书,谭新生穿着深色衣服出庭听判。整个过程没有说一句话。在听到“有期徒刑12年”的判决时,谭新生低着头,并没有任何异样的表现。当法官问谭新生是否听清判决时,他呆了数秒钟没有说话。直到法官再次询问时,谭新生才回答:“听清了。”声音听上去很干涩。

  在被带离法庭时,谭新生努力回头看旁听席,但最终没有说一句话。

  受贿金额83万余元

  昨天,一中院法官认定了检查机关对谭新生提出的所有受贿指控,并将原本11项指控合并为8大项,受贿金额认定也采信了检察机关的83.999万元。

  谭新生在一审庭审时的辩称“部分贿金是朋友过节送的礼金,不应算受贿”。昨天,法院没有采纳此辩护意见。对于谭新生辩称财政局在茶馆里为其发奖金的辩词也没有采信。同时,法院认为,谭新生不能构成自首条件,他在被“双规”时,有关部门已掌握其部分受贿事实。

  唯一从轻的地方,是法院认定谭新生在案发后积极退还赃款。

  网友痛批贪官自辩

  “自己是在履行职务,是为了发展经济,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也没有索贿意图。”

  “他们和我都是几十年的好朋友,平常经常往来,他们有钱送我几万,我没这么多钱就送他们几千。朋友之间礼尚往来很正常,不应算受贿。”

  “这20万元以妻子的名义存在银行里面,三年未动一分……自己一直想退钱,但是不知道是谁送的,所以退不回去。”

  谭新生在法庭上的雷人自辩语录在网络上被网友痛批。不少网友用“无语了”来表示对这些辩词的吃惊。更有网站对谭新生收取礼金算不算受贿进行调查。结果有52%的网友认为过节送礼金、收礼金是一种走后门的行为。对谭新生“收钱是为发展经济你信吗?”的调查中,有一半的网友认为这明显是受贿。

  网友“简单点舒服”则留言说:好啊!感谢你们抓了他,你们辛苦了,我们潼南又少了一个蛀虫,谢谢你们!希望你们继续,不是他们我们潼南会更好。

  新闻纵深

  说句“同意此意见” 收钱20万 

  谭新生收受贿赂不分地点,茶楼、办公室、酒店、牌桌成主要收钱地点

  变向受贿妄图避过制裁

  谭新生被法院认定的几起主要受贿事实,都是以变向受贿的方式进行的。证人邓某称,“2001年,副县长谭新生告诉我,潼南县的一个农贸市场项目将采取招商引资。我表示感兴趣,请谭新生关照。他表示同意。”

  后来,由于邓某等人投标书没按时交。谭新生果然摆平此事,要求相关部门接纳了这份迟来的投标书。邓某说:“在谭新生关照下公司中了标。”邓某等人如愿获得了该项目。邓某接着说:“2002年,谭新生提出要买我们开发的门面。我告诉股东后,经商量以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卖给谭新生。该门面的12万元差价是感谢谭新生的费用,由公司四名股东承担。”

  邓还说:“2001年,我找谭新生帮忙协调潼南县滨江路商业街旧城改造工程复工。谭新生召集规划、市政、城建等部门人员开协调会,同意重新规划后启动开发。”

  值得注意的是,临时规划许可证,其门面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谭新生自已供述,“完工后,我给产权交易所王所长打招呼后,邓顺利将商业街门面办理了产权证。”这使得邓某送给谭新生的一个41平方米的门面,在后来拆迁时,得到了18万元的补偿。

  在这两项受贿事实中,谭新生都进行了辩解,称自己并不算受贿。买便宜房子是关系到位,而门面补偿则以为是邓还的钱。公诉人则当庭指出这属于变向受贿。

  茶楼内看着10万进包里

  李某在证词中说:“2002年6月,我得知潼南县中药材公司以368万元的价格出售,我和周某共同出资368万元购买。结果在办理中药材公司改制手续上遇到麻烦。” 

  “周某介绍我认识了谭新生。请他多关照。7月30日,我与潼南县中药材公司签订了购买协议,我告诉周要感谢谭新生。”李说,于是周将谭新生约到潼南县正兴街一个茶楼包房里喝茶,我把10万元放进了谭新生的包里。

  谭新生对此的说法更为直接,“当时,潼南县中药材公司改制总体上由我负责,周、王介绍我认识了李某,他希望我在收购时给予关照。李某趁周等人离开时,将一包钱放进我包里,并说今后还请多关照。我说今后有什么事情就来找我。我回家后清点有10万元。”

  谭新生收受贿赂可以说是不分地点的,茶楼、牌桌、酒店、办公室、家里,都是他收钱的主要地点。

  打个电话收贿金4万

  在谭案中,有一位证人的证词只有一句:“2005年11月,邓某向我借款2万元用于办理其儿子工作的事情。”

  邓某想为亲戚找个好工作,通过关系认识了谭新生。“2005年底,邓为帮亲戚的儿子找工作,多次打电话找我,他和一名老年人来到我办公室。”谭新生说,“那老年人拿出一包东西(2万元)放在我桌上,并说帮他儿子找工作。”

  邓某说,他亲戚的儿子想到县环保局工作,谭新生打电话给环保局局长说帮亲戚安排个工作。请他接收,并找他签字。

  后来这事办成了,老年人再次来到谭新生的办公室,往他挎包里放了2万元就走了。据邓某说:“两次送钱都只用了几分钟时间。”

  “同意此意见”值20万

  在谭新生案中最大一笔受贿是收受了一位老板20万元贿赂。而谭新生提供的“帮助”,就是在一次工作会上说了一句“同意此意见”。

  一位老板为了得到一个和潼南县林业局的合作项目,拿出20万,让该县林业局的田某在潼南电力宾馆门口送给谭新生。

  谭新生供述:“我打电话问田某究竟是什么意思。他说钱是一个老板送的,还要我多关照。10月13日下午,我召集县国土局、规划局到林业局开了现场办公会研究,田某提出林业局的意见是将苗圃用于房地产开发,实行对外招商,联合开发。我同意了林业局的意见,将这片地拿给林业局找老板来开发,也是帮了他们的忙。”本报记者 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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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6
浪迹天涯 发表于 2009-11-19 09: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得给潼南的贪官好好的爆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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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县梓潼镇 发表于 2009-11-19 09: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还有不贪的官?
估计这人只是站错队伍了.....官场斗争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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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 发表于 2009-11-19 09: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此观点 比谭新生更贪的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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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 发表于 2009-11-19 09: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被带离法庭时,谭新生努力回头看旁听席,但最终没有说一句话

很有含义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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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庭晓苑 发表于 2009-11-19 10: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潼南县梓潼镇于2009-11-19 09:11发表的  :
现在还有不贪的官?
估计这人只是站错队伍了.....官场斗争的牺牲品.....
是啊,八十几万,应该是小猫咪啦,大的,不知道在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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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12250318 发表于 2009-11-19 11: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十几万斗遭了,确实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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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刀石头布 发表于 2009-11-19 11: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s:259] 把这些钱用来好好的发展一下潼南不是更好吗?潼南好了,让我们这些在外的游子也回家创创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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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为伴 发表于 2009-11-19 11: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老子不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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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不代表 发表于 2009-11-19 11: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杯水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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