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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法律援助办案经费补助标准》一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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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0 23: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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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获悉,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重庆市法律援助办案经费补助标准》已出台,并从即日起正式执行。

  标准针对4种情况作了详细的规定,在本区县(自治县)范围内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每件补助400元至800元;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每件补助600元至1200元。跨区县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每件补助600元至1000元;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每件补助800元至1400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每件补助1500元至3000元。

  对成本开支过大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提高办案补助的申请,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后就可领到办案经费。
发表于 2007-1-11 14: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顶起......
发表于 2007-1-11 22: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多了解有好处的哦
发表于 2007-1-12 13: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又来走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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