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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 重庆铜梁规定教师“有偿家教”将被下调山区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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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23: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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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经常是肥了自己、苦了家长、荒了“主业”。重庆铜梁县教委工委书记舒瑜15日透露,该县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将被下调到农村或边远山区支教。



  舒瑜称,今年秋季开学以来,部分学生家长反映,有教师私开补习班从事“有偿家教”,不仅挤占了孩子们的课余时间,也给家庭增加了负担,甚至有个别教师在课堂上不认真授课,“逼”学生上自己开的补习班。
  针对该情况,铜梁县教委于今年9月制定了《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按照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被查出或举报,其年终考核将被定为不合格,职务、奖优评聘资格将被取消,同时,还将被下调到农村或边远山区支教。
  学生家长对此规定拍手称赞。重庆铜梁市民刘国栋说,他女儿的班主任之前也开了一个补习班,每月收费500元,家长们唯恐自家孩子落后,纷纷花钱为孩子“加餐”。 如今,补习班已经解散,刘国栋也为经济压力减小松了一口气。
  舒瑜介绍,规定出台后,部分教师已自觉停止“有偿家教”行为。规定正式施行后,该县派专人明察暗访,未发现“有偿家教”现象反弹。目前尚无人因违反规定而被下调支教。(完)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5 23: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s:322]  [s:325]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6 00: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s:304]
发表于 2010-11-16 08: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s:322][s:325]
发表于 2010-11-16 09: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佛山
说得很好啊。肥了自己、苦了家长、荒了主业!我还加一句:累了孩子!
发表于 2010-11-16 09: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佛山
要能真正落实到位,监督到位,真正能够杜绝就好啦!
发表于 2010-11-16 10: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s:322]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6 12: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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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6 15: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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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6 15: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潼南原创不来,可以照搬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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