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重庆村规规定不是处女不分地 需做“贞洁鉴定”

[复制链接]
天煞孤星 发表于 2011-1-24 21: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来源:南方农村报
  重庆荒唐村规,不是处女不分地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冼伟锋)1月18日晚上,一篇关于“重庆荒唐村规,不是处女不分地”的帖文在微博、论坛上像病毒一样疯狂传播。帖文称重庆大足县B村二社出台村规:外出未婚打工女要想领到土地转让补偿金,要先到医院做“贞洁鉴定”,不是处女不分地。
  南方农村报记者经过多方查证,重庆大足县B村二社是指该县北禅村二社,所谓“不是处女不分地”的政策早就在2005年已被多家媒体曝光,当时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当地村委在媒体报道后取消了该政策。
  前几天,“重庆,不是处女不分地”的帖子之所以再次在网络上蹿红,“得益”于《中国流动妇女土地权益状况调查》1月18日在北京发布。重庆大足县北禅村二社的这一荒唐村规“有幸”被该调查“相中”。
  据悉,《中国流动妇女土地权益状况调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在北京地区开展了“中国流动妇女土地权益状况调查”项目,被调查的1000多名妇女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
  该调查报告披露,在全体受访者中,有20%流动妇女没有土地,而在这些失地妇女中有49.6%妇女表示是在结婚时失去土地,有31.8%妇女表示是因婚变失去土地。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秘书长、该调查报告主编吴治平介绍,有损妇女土地权益的“村规民约”,在调查过程中屡见不鲜。
  吴治平认为:“这些规定漠视了妇女对婚姻的实际需要,剥夺了妇女所享有的晚婚甚至不结婚的权利。”同时,有律师呼吁建立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机制,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流动妇女土地权益堪忧的现状。
欢迎使用本站,我们将竭力为大家打造纯净的社区互动平台。
评论3
月是故乡明。 发表于 2011-1-24 21: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利益驱使,啥都干的出来
欢迎使用本站,我们将竭力为大家打造纯净的社区互动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4 23: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种现象,我都不想回帖了,真的感觉很麻木了
欢迎使用本站,我们将竭力为大家打造纯净的社区互动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影子为伴 发表于 2011-1-25 08: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处男,可不可以分呢[s:374]
欢迎使用本站,我们将竭力为大家打造纯净的社区互动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信息举报|无图浏览|用户申诉|手机版|APP客户端|涪畔生活 ( 渝ICP备14010238号-7 )

GMT+8, 2025-5-17 18:22 , Processed in 0.019336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