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渝人社信箱[2013]5542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来信内容: 李医生的劳动关系等咋办?
李医生的无奈咋办?
退休李医生受聘一民营医院作医生,工作一个多月后,老板说:医院业务不景气,你休息等待,届时业务好转再通知你来上班.
李医生不仅工錢没得到,一年多了,至今还没被老板通知上班. 老板既欠薪,又不解除劳动关系.
李医生的无奈咋办?
办理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办理结果: 你好,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在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应当签订劳务协议。不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内。
二、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布时间: 2013-07-12 15: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