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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4 16: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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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北京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您反应的 “潼南啥时发住房补贴”,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此事,责成相关科室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就您反映潼南啥时发住房补贴回复如下:
一、基本政策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国发[1998]第2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5]第92号)和《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住房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住改办发【2014】6号)等文件精神,享受住房补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本地区房价收入比要高于4倍以上(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二是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
二、我县房价收入比。根据县统计局2012年统计年鉴公布数据(2013年现未公布)显示,我县2012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966元/人(其中:含金融、保险、烟草、电力等高收入行业)。由于近年来我县未修建经济适用住房,没有明确的基准价格,故用商品住房的价格3950元/㎡来代替计算(其实是增大了分子),即便如此,我县房价收入比也仅为2.58倍,也远远低于4倍的要求,因此,我县暂不具备实施住房补贴的条件。
三、下步工作打算。积极配合县发改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和测算,一旦达到住房补贴发放标准,立即提请县人民政府研究。
感谢您对我县国土房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潼南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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