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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09: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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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重庆
尊敬的“潼南太安鱼”:
你好!来件收悉,感谢你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现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接到信件后,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对举报事件进行了解并核实。御景湾工地施工外运渣土,为了减少巴渝东路至潼中分校道路上的扬尘,雇用一辆简易洒水车对该段道路进行经常洒水,投用前与我公司进行了联系,取得同意后,协商了水费交缴办法,并缴纳了水费,不属于偷水现象。
感谢“潼南太安鱼”对我们反映的问题,希望您继续发扬爱心举报的精神,若下次遇见类似情况,可直接与我公司联系。
再次感谢您对供水事业的支持,如对以上回复有不满意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潼南自来水公司客服中心,联系电话:85113811。
重庆市潼南自来水公司网络发言人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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