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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 想玩吗?经典的“杀人”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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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16: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湖北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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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游戏由来已久,相传为南京人士发明。多年以后,现已流传于大江南北,长城内外。而玩法也衍生为京派、沪派、粤派等多种流派。经本人整理,现将最正宗的北京一带流行玩法公布于下,望各位玩家指正。(最高级别,包含警察) 
  一、葵花宝典之人数篇
    杀人游戏是集体游戏,当然是人越多越好。但是随之带来就是游戏时间的无限延长,出于大脑连续紧张思考工作的极限,和现代人鸡犬相闻的生活习惯,标准游戏人数为12人。包括三警三匪五民一官。当然也可根据实际人数机动处理,如人数较少时可实行八人制,两警两匪三民一官;人数与标准人数相差不大时可适当增加或减少平民人数。一般来说,警、匪人数不应低于各两人,平民人数不应低于警(匪)人数,也不应多出太多。
  二、葵花宝典之准备篇
    备用道具极其简单,扑克牌12张(以后若无特殊说明,均以标准游戏人数12人为准),包括大鬼一张,A三张,K三张,其余五张为杂色牌。
  三、葵花宝典之实战篇
    由上局法官洗牌,第一局可随意。将牌面朝下置于牌桌上,由法官右手边起,逆时针摸牌,第一局可随意。
    牌面说明:摸到大鬼者即为本局法官;A为杀手;K为警察;其余杂牌者为平民。
    游戏开始——
    法官亮鬼牌,证明自己身份,其余人看牌以后以后牌面朝下置于身前。
    法官确认各人已明了自己身份以后:现在天黑了,请各位睡觉吧。
    除法官外所有人闭眼。
  KILLERS'PHASE
    法官:杀手开始杀人——
    杀手睁眼,指出暗杀对象(闭眼人中任意一人),若三人有分歧则需达成共识,少数服从多数。杀手也可互杀,此为特殊现象之一,请参照葵花宝典之特技篇。
    法官确认暗杀对象之后:杀人成功,杀手继续睡觉——
    杀手闭眼。
  COPS'PHASE
    法官:警察指证犯人——
    此时若其中一个警察已被杀死,仍然能够指证,直到法官宣布死亡为止。
    警察睁眼,指证犯人(闭眼人中任意一人),若三人有分歧则需达成共识,少数服从多数。警察不可以互相指证。
    法官确认指证对象,若指证对象即为杀手,给出拇指朝上的手势,告知警察指证成功;若不是杀手,则拇指朝下,告知警察指证失败。
    法官确认警察收到正确信息之后:指证结束,警察继续睡觉——
    法官:天亮了,请各位睁眼——
    法官:XXX(被暗杀者),你于昨晚不幸被杀,请发表遗言——(前三位退出游戏者有资格发表遗言,以后退出游戏者不再有发表遗言机会)
    XXX发表遗言。可以是任何内容,可以指证任何人,可以C大胡话,可以保持沉默,甚至可以表明自己身份,但是不能够公开自己面前的牌。
    XXX退出游戏,但是不能够翻牌。在以后几天晚上不必闭眼,但是不能够传递任何信息给游戏者。  
  EXPRESSION PHASE
    法官:到底谁是凶手呢?请各位表态——
    由被害者右手起逆时针方向,游戏者轮流发言。可以是任何内容,也可以保持沉默。甚至可以表明自己身份,此为特殊现象之二,请参照葵花宝典之特技篇。
    法官本人不能发表看法,保持沉默。
    至被害者左手一人时发言结束。 
  SENTENCE PHASE
    法官:现在各位投票决定谁是杀手——
    由被害者右手起逆时针方向,以每一位存活者为嫌疑人,各位游戏者投票决定其是否是杀手。每位存活者有且仅有一次举手机会,已死亡的人没有投票资格。当最终投票结果中票数最多者多于一人时需再次投票,直到产生出一个“杀手”为止。
    法官:YYY(票数最多者),你被指认犯有杀人罪,本席宣判死刑。请留遗言——(第二个留遗言者)
    YYY退出游戏。
    法官:第二天晚上,天黑了。请各位睡觉吧—— 
    游戏继续,从KILLERS' PHASE开始循环。 
  四、葵花宝典之胜利篇
    三个杀手被全部指认出来处以死刑,此时法官宣布:杀手已经肃清,从此天下太平,GAME OVER。
    三个警察被暗杀掉或被错认判处死刑,此时法官宣布:警察已经全军覆没,各人好自为之,GAME OVER。
    所有游戏者翻牌,公开各自身份。
  五、葵花宝典之特技篇
    杀手互杀:在KILLERS' PHASE,杀手出动杀人时,为增加大家推理难度,三人可达成妥协杀死其中一人。(不团结的杀手也会出现两人达成一致指向第三人,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第三人也算被杀死)这一现象被称为杀手互杀。关于本现象争议颇多,就算相距很近的沪、宁规定也有不同。但为了增加游戏乐趣起见,在此推荐大家允许此规则的存在。
    跳警、跳匪现象:在EXPRESSION PHASE中,游戏者表明自己身份(但不能翻牌)的现象叫做跳警(跳匪)。游戏中最常见的是跳警现象。(可能不会有人出来承认自己就是杀手吧-_-b)发言的自由性造成了这一现象的存在。如果跳警者(不管你自己是否真是警察)人气旺,推理正确,将对舆论走向造成不可估量的导向作用。而这将直接影响到SENTENCE PHASE中杀手嫌疑人的人选。如果你是杀手,请随便跳警。场面越乱对你越有利,同时天黑后请优先考虑暗杀跳警的人,不管他是否真是警察,机会只有一次,宁可错杀以前也不要放掉一个;如果你是警察,在确定杀手只剩一人的时候跳警是最好时机,否则请考虑天黑后自己的生命安全;如果你是无辜的平民,那还是少玩的好。一旦天黑前还有杀手存活,那么天黑后杀手杀的肯定是你。纯粹捣乱者不计算在以上推理之内。
  六、葵花宝典之心法篇
    所谓心法者,配合招式之内力法门也。以下为本人杀人无数得出的一点心得,不敢独享,公开以作引玉之用—— 
  FOR JUSTICER
    杀人游戏自由度极高,所有人都能C大胡话,因此法官的表现成了推理的唯一检验标准。法官看起来不必参与推理,只需要给出一些信息就可以了,但却是游戏中最重要,也是最难扮演成功的角色。担任法官者必须做到绝对的公正。不能够给警察错误的暗示,也不能对舆论进行有意的引导。建议初玩者先公开推举一位记忆力强,有人气的人担任法官。每一轮法官必须记住杀手所杀的人,杀手及警察分别是那几位,警察指证时不要给予错误的信息反馈。记住,千万不要忘记被害者是谁… 
  FOR COPS
    警察在游戏中没有直接杀人的权利,但是可以从法官处得到一些绝对正确的信息。游戏中警察应该团结一致,一旦指证正确就要不遗余力地说服平民一起投票把杀手干掉。如果杀手还剩一人以上,就不要轻易跳警,如果同伴都出局了就更要谨慎。在没有跳警之前要尽力伪装自己,要知道你们就是杀手的优先目标。 
  FOR KILLERS
    杀手在游戏中具有绝对的强势。每一轮都有杀人的权利。白天没事还可以玩玩跳警。但是也不要太得意,游戏中除了法官每一个人都是杀手的敌人,少一个杀手自己的生命安全就多了一份保障。所以杀手也是最有讲究的一个职业。
    首先是杀谁的问题。在第一轮,杀手没有任何的线索,因此,优先的目标自然就是那些平时的推理高手,还有,新手应该注意,有经验的玩家也在考虑之列。到第二轮,优先的目标自然就变成了怀疑是警察的家伙。毕竟,杀光所有警察你们才能胜利。
    其次是如何伪装的问题。很多新手喜欢在EXPRESSION PHASE中表现出明显的互相袒护的倾向,这样是很危险的。一般有经验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跳警是个不错的选择,可以混淆视听,还能保全自己。
  
  FOR COMMONER
    平民在游戏中是弱势群体。没有杀人的权利,得不到任何绝对正确的信息,还随时有被杀的危险。但是在SENTENCE PHASE中,平民无疑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毕竟人数还是平民最多。要想游戏好玩,平民可以玩玩跳警;要想保险,请静下心来用心观察,仔细分析。任何蛛丝马迹都有可能成为破案的关键线索。呵呵杀人的武器就是舆论的力量啊!

参加角色:
裁判:任意一人。
杀手:抓牌时抓到J的人。
警察:抓牌时抓到K的人。
平民:抓牌时抓到非J非K的人,也就是抓到其他牌的人。

游戏目的:首先强调一点,所有人都要听从裁判的口令。
1、杀手的目的:把所有警察全部杀光为止。
2、警察的目的:带领平民把所有杀手全部推掉,也就是杀光为止。
3、平民的目的:和警察一起把所有杀手推掉。

游戏开始:
裁判:“黑夜来临,全体闭眼。请杀手睁眼,杀一个人。”
杀手:这个时候除了杀手睁眼外,其他人都是闭眼的,杀手睁眼后,要记一下哪几个人是自己的同伴。同时几个人确定杀一个人,用手势或眼神告诉裁判。当然了,杀手主要杀的是警察。
裁判:(确定杀手杀的人后)“杀手闭眼,警察睁眼。指认一个杀手。”
警察:同样,这个时候除了警察睁眼外,其他人都是闭眼的,警察睁眼后,也要记一下哪几个人是自己的同伴。同时,指认一个杀手,用手势或眼神告诉裁判。
裁判:裁判看到警察的指示后,会用手势告诉警察,指认的杀手是对是错。
裁判:“警察闭眼,天亮了,全体睁眼。”
全体睁眼后,裁判会告诉大家,杀手杀死的是谁,同时请被杀的人留遗言。
有几个杀手就有几次留遗言的机会,留遗言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自己的观察和分析猜测谁是杀手。
接着按顺序每个人发言一次,主要目的猜测杀手。这个时候,就在锻炼每个人的观察、分析、逻辑推理、应辩、口才等等能力了。
发言一轮后,裁判会发令投票,目的是把你认为是杀手的人投出去,最后得票最多的人出局。
游戏继续。。。同上

最后,杀手或警察全部出局后,游戏结束。


注:1、在别人发言的时候,所有人都不能插话。
2、被杀或被推的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死人,也不能说话或暗示。
3、新人尤其要注意,如果你知道谁是警察可不能说出来哦,暴露目标警察会被杀的。
4、举手表决时要快,跟风的票是不算的。
发表于 2006-11-26 16: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顶下,....太长了,没看
发表于 2006-11-26 16: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呵呵,,我来顶哈,,,不过还是不会玩,,,
发表于 2006-11-26 16: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IP:福建厦门
瞄了两眼,太长了,没得时间看,先顶下再说
发表于 2006-11-26 18: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就是太长了,不过也顶顶吧。
     
发表于 2006-11-26 21: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我对这个不感兴趣的,看看.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7 20: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南常德
嘿嘿!想必大家在各大网站去收一下就知道目前杀人游戏的风靡情况了。
  这个游戏是一个集:“智慧和表达”于一身的游戏。一般玩这个游戏者,可以锻炼和看出一个人的IQ和EQ。我用来培训新员工的时候屡试不爽。是我第一次参加北京天津区“快闪”偷学出来的。勘称经典!遂推上本滩!供大家游玩!
发表于 2006-11-27 20: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福建厦门
楼主幸苦了呀
发表于 2006-11-27 21: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虽然长,还是顶了
发表于 2006-11-27 22: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嘿嘿,我经常杀了人没被逮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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