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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nd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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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妖之途》 作者:周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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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4: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半妖之途》 第一集 实验牢笼 第十一章 逃脱计画(3)

  三十天后的一个凌晨,第一枚卵孵化出了新生命。卵壳先是破开一道小口子,一个黑乎乎的蛇头钻了出来,接着是细长的身躯和尾巴。这个小生命转动一对血红的眼珠打量着这个世界,然后竖立起上半身,朝着凯萨琳「嘶嘶」叫了两声,凯萨琳像听到命令一样,惊慌地离开了她的那堆卵。

  幼小的半妖人迅速游了上去,甩动脑袋重重撞击在一枚卵上,像榔头敲打着鸡蛋,只一下就撞破了卵壳,一团黄白色的粘液流了出来,接着是一个还没有完全成形的胎儿,裹在一层半透明的胎衣里。他竭力张大嘴巴,一口把他的兄弟咬住,挪动上颌骨、腭骨和翼骨,把他吞了下去。紧接着第二、第三个半妖人也破卵而出,开始贪婪地吞噬他们的同类。

  黄文渊惊骇地说:「妳说对了,自相残杀!现在怎么办?立刻注入麻醉剂吗?」

  许胜男犹豫了一下,摇摇头说:「我看不用,这是自然选择的一种方式,强壮的半妖人可以存活下来,瘦弱的会被淘汰掉。不要人为干涉他们,这是无比珍贵的研究资料。」

  凯萨琳似乎对她的后代抱有一种敬畏之情,她远远地躲在角落里,亲眼目睹他们相互残杀和吞食。二十一枚卵最后只有十一个半妖人活着来到人间。他们一个个吃饱了,挺着鼓鼓曩曩的肚子游到草丛里,盘成一团呼呼大睡起来。

  他们连续睡了七十二个小时,身躯比先前长得更粗更长,一苏醒就四处游动着寻找食物。他们对研究所提供的鸡肉、猪肉和牛肉根本不感兴趣,在食欲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转而彼此攻击,五个较为强壮的半妖人联手吞食了其余的六个。

  最奇怪的是,作为母亲的凯萨琳从头到尾都没有进行干涉,她看着自己的后代自相残杀,越来越少,神情反而变得更恐惧,似乎他们下一个吞噬对象就会是自己。

  许胜男注意到了这一情形,她皱起眉头说:「看来大卫和凯萨琳产下的是另外一个品种的半妖人,跟他们的上一辈完全不同,这超出了我们已有的认识。必须把他们分开了,否则的话,这一次交配和繁殖试验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黄文渊同意她的看法,说:「正好还有五间观察室空着,再多的话也没有了。」他推动操纵杆,向观察室里注入了H115吸入型神经麻醉剂,很快,凯萨琳和她的五个孩子就完全失去了知觉。红外线生命探测仪显示他们体温正常,心脏跳动缓慢,处于深层的昏迷状态。

  金砺知道下一步是进到观察室里,把那五个昏迷的半妖人幼儿抱出来,放到他们该去的地方。他悄悄地挪动脚步,躲到不引人注意的角落里。自从上一次受到惊吓后,他打定主意再也不冒险了。

  许胜男留意到他的举动,不过她并没有责备他,而是装作没看见,漫不经心地说:「我来控制观察室的大门,你们去把那些小家伙抱出来吧。」说着,她开启了通风设备,把观察室里残余的麻醉剂抽出来,同时鼓入新鲜的空气。

  黄文渊和孙耀祖换上防护服,戴好头罩,进到观察室里,抱起一个个半妖人的幼儿,安置到其它的观察室里。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但是就在许胜男按下按钮,打开鲁克居住过的那间观察室时,异变发生了。

  当时黄文渊怀里抱着最后一个半妖人幼儿,右脚才踏进观察室,突然一条粗长的根须从地下窜出来,死死缠绕住他的两条腿,紧接着,另一条根须又缠住了他的手臂和胸膛,像裹粽子一样,把他结结实实绑成一团。

  黄文渊呼吸困难,涨得脸面通红,沙哑着嗓门大叫:「救命!救命!」但是他的声音轻得像蚊子叫,根本就听不见。

  池塘边的一棵香樟树剧烈摇动起来,树根不断从地下拔出来,像无数挪动的腿,摇摇晃晃地朝门口走去。黄文渊看到了毕生都难以忘怀的一幕,那棵树彷佛在一瞬间拥有了生命,粗糙的树皮慢慢脱落,在光滑的木质层浮现出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鲁克!鲁克还没有逃走!他在里面!他是一个树妖!」黄文渊额头上冷汗涔涔,心里悔恨万分。

  金砺拼命缩在墙角里,大声说:「快!快把门关起来!」

  「不行,黄文渊还堵在门口,他会被关上的门压死的!」许胜男掌心都渗出了冷汗,手指颤抖得厉害,却迟迟没有按下去。

  金砺恐惧地叫道:「如果让鲁克逃出来,他会把我们每一个人都杀死的!」

  「不,鲁克不会这么做的!我了解他,他只是想获得自由!他不会伤害任何生命!」许胜男似乎在安慰他,又似乎在努力说服着自己。

  嘈杂的声音惊动了西昆研究所所长魏毅,他飞快地冲进控制室,看到眼前的一切,不禁倒抽一口冷气。那是鲁克,许胜男培养的天才,未来最出色的半妖人间谍,他一眼就认出来了!魏毅嘴里一阵苦涩,但他立刻镇定下来,从腰间拔出手枪,沙哑着嗓子说:「绝不能让他逃出去!」

  鲁克的形态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他从一棵枝繁叶茂的树变成了一个瘦长的年轻人,朝着观察室的大门快步奔去。他的手指还保留着根须的形态,紧紧缠在黄文渊的身上,让他寸步不能移动。鲁克并不想伤害他,在他的心目里,黄文渊只是一块木头,撑住观察室的大门不让它关上。

  离自由越来越近了,鲁克的心也「怦怦」跳动起来,他呼吸到了不一样的新鲜空气,他似乎闻到了花香,听见了鸟语,这一切都让他兴奋不已。

  魏毅突然窜了出来,扑倒在地上,双手握枪对准鲁克的心脏连开三枪,子弹深深钻入了他的胸膛里,他本能地停住了脚步。

  但是鲁克并没有流血,子弹是无法伤害到一个树妖的。他的手指迅速长出几条根须,把魏毅持枪的手牢牢钉在地上,鲜血一点一滴渗出来,疼得他脸上的肌肉都扭曲起来,神情极为狼狈。

  鲁克向他摇摇头,怜悯地说:「这是你自找的,我本来不想伤害你的。」他侧身挤过了黄文渊,来到了观察室的外面,松开根须把他推了进去,又缠住失去抵抗力的魏毅,轻松地丢进了观察室。他们像糖葫芦一样滚在一起,一个血脉不畅,动弹不得,另一个抱着血淋淋的手,疼得浑身乱抖。

  然后,鲁克抬起头来,他向控制室里的许胜男笑了一下,又对一旁的孙耀祖望了一眼,迈开修长的双腿,大步离开了西昆研究所。

  他的模样很可笑,赤身裸体,脏得像个泥猴。但是孙耀祖的心情却异常沉重。这个半妖人瞒过了所有的人,包括作为妖王的自己。他是无法控制的,就像你不可能控制风云的流动和四季的变换一样。

  许胜男的眼中充满了泪水,她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一种难以用语言描述的失落涌上心头,把她整个人都淹没了。鲁克终于自由了,靠他自己的力量,这不正是她想要的吗?他就这样赤裸裸的走了,那么骄傲,义无反顾!他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4: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半妖之途》 第一集 实验牢笼 第十二章 西昆市

  陈宗白是西昆大学最年轻的教授,今年才三十五岁。他从事超导方面的研究已经有四、五年了,成果丰硕。他拥有政府特殊津贴的待遇,撰写的多篇论文被国际物理学权威刊物转载,先后到十几个国家进行学术交流和讲学,是国内超导研究的领军人物。

  尽管国内外许多知名的研究机构、跨国公司都邀请他去工作,但是陈宗白教授始终没有离开西昆市。他是很淡泊名利的人,西昆大学很看重他,提供了一切有利条件,他觉得没必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折腾。

  陈宗白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工作之余,唯一的休闲活动,就是开着他那辆野狼摩托车四处兜风。环绕西昆市有一条宽阔的带城公路,路况很好,随着山势上下起伏,有点像计算机游戏里的摩托车赛道。

  在这一刻他能够忘记所有的烦恼,全心全意地沉浸在驾驶的乐趣里。

  那天陈宗白一早就出门兜风,结果在带城公路靠近蘅浦加油站的地方出了车祸。当时的情形很特殊,据陈宗白自己描述,他听到摩托车的发动机发出一些不正常的杂音,于是放慢速度,打算停在路边检查一下,没想到一条又粗又长的绳索把自己拦腰缠了三圈,顺势拎了起来,就像拔萝卜一样,摩托车失去了控制,一头冲出公路,翻到山沟里去了。

  当时陈宗白人吊在半空中,非常惊慌,他正想回头看看是什么东西在作怪,脑袋上重重挨了一记闷棍,整个人立刻晕了过去。

  等他清醒过来──事实上他是被冻醒的──发现一大群人围着自己,指指点点,脸上无不流露出又好笑又鄙视的神情。陈宗白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赤条条躺在地上,衣服裤子被剥得一乾二净,什么都没留下。

  陈宗白一张脸顿时涨成了猪肝色,他急忙跳起来,用手捂住要害,转身蹲下来,把光溜溜的屁股对着观众。大伙儿都被他的举动逗乐了,哄堂大笑起来。一个过路的司机看不过去了,从驾驶室里找出一件油腻腻的工作服,善意地披在陈宗白身上。另一个狭促的年轻人大声说:「现在的劫匪真不得了,连衣服都剥得这么干净,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他的话又引发了一阵哄笑。

  不多会工夫,员警及时赶来驱散了围观的人群,陈宗白向那个司机深深鞠了个躬,灰溜溜地钻进警车,他被带往警察局接受调查,但没有任何结果。「一条又粗又长的绳索把他拦腰缠了三圈,像拔萝卜一样拎了起来」,耍杂技吗?这么荒诞不经的话没有人会相信,就连那个作笔录的员警都笑着摇头,认为他是被劫匪敲胡涂了。

  陈宗白的遭遇成为了当天《西昆晚报》社会版的头条新闻,几乎弄得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他丢不起这个脸,窝在家里不见任何人,也没有去西昆大学上过班。一个月以后,陈宗白同妻子登上了飞往铁沙国的航班,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鲁克并不知道他的举动彻底改变了一位物理学家的人生。他细心地穿上陈宗白的一切行头,背心、内裤、衬衫、毛衣、外套、罩裤、袜子和鞋子,满意地整理了一下头发,迈着轻松的步履朝西昆市走去。他对自己说:「我要了解人类的社会和他们的感情。我要开始一段全新的生活,就像所有有尊严的人类一样!」

  他来到了西昆市中心,站在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感到一阵晕眩。人类的城市实在太复杂了,这么多人,这么多车,这么多噪音,他都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在这一瞬间,他有些畏缩,他开始怀念西昆研究所的观察室,在那里他是安全的,什么都用不着担心。但是鲁克很快就清醒过来,他努力睁大了眼睛,试图观察人类和他们生活的这座城市。

  一个中年交警发现了神情茫然的鲁克,他怀疑他是离家出走的翘课少年,于是笔直地走到他面前,用尽量温和的口气问:「小兄弟,你是哪里人?是不是迷路了?」

  鲁克顿时记起了书本里描述过的场景,有困难,找员警。他微笑着说:「我是从外地来的,想到书店去买一本参考书,不知道该往哪儿走,您能告诉我吗?」

  他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说话很有礼貌,明显受到过良好的教育。交警指着马路对面的大街说:「在对面的中条街上就有一家两江书店,你可以到那里去找找看。」

  鲁克谢了他一声,抬脚正要往前走,那个交警一把拽住他说:「不能从这里横穿马路,你得走那边的地下信道!」地下信道,这是一个新名词,书本里从来没有提到过。鲁克暗暗把它记在心里,再次谢谢那个热心的交警,混在人群中向地下信道走去。

  在信道口,鲁克看见了一副标志,画着一个小人正走下楼梯,旁边写着一行字:「行人请靠右走,小心楼梯湿滑!」鲁克想了一阵,渐渐明白过来,他不禁为这样的设计拍案叫绝,汽车在马路上开,行人走地下信道到对街去,互不干扰,安全又快捷。人类真是高效率的动物!他兴奋地迈开大步,三步并作两步跳下了楼梯。

  信道里灯火通明,来往的行人很多。鲁克看到了热恋中的青年男女,他们手指跟手指锁在一起,时不时相视微笑,他看到了相互扶持的中年夫妇,脸上洋溢着温和的笑容,他看到了年轻而幸福的母亲,怀里的婴儿咿咿呀呀跟着妈妈学语,说着只有他自己才懂的话。他还看到了衣冠楚楚的白领,须发皆白的老人,天真活泼的儿童,浓妆艳抹的欧巴桑,衣衫褴褛的乞丐。

  短短的一段地下信道,鲁克走了足足有十五分钟,书本上描述的一切真实地展现在他眼前,他感到眼花撩乱,几乎要透不过气来。他像梦魇一样挪动着脚步,跟着人群来到了熙攘的中条街上,更大的震撼随之扑面而来。

  两旁是鳞次栉比的商铺,中间有一条宽阔的步行街,点缀着许多花,空气中飘散着淡淡的清香。服饰鲜明的男女往来如织,手里拎着大包小包,彼此亲热地交谈着,神情中洋溢着过节才有的兴奋。电动观光车从他身边叮叮当当地驶过,车上坐满了高鼻子黄头发的外国人,他们兴奋地打量着繁华的街景,嘴里叽里咕噜说着他听不懂的话。

  鲁克东看看西瞧瞧,什么都觉得新奇。他路过一间间热闹的服装店、首饰店、文具店、快餐店、手机店、电器店,来到了那个交警所说的两江书店门口。他隔着玻璃橱窗贪婪地盯着一本本精装书,心想:「这些书本里包含着人类几千年的历史和智能,我必须大量地阅读,才能更深刻地了解人类,了解他们生活的这个社会。」

  他鼓起勇气,走进了书店。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4: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半妖之途》 第一集 实验牢笼 第十三章 人类的身分

  在进门一个显眼的书架上,鲁克抽出一本《天原国战争编年史》,随手翻到最后几章,内容是关于五十年前人类跟妖怪族和半妖人的那场战争,他一下子被吸引住了,全神贯注阅读起来。

  「……战争过后,人类的居住地被切割成两块,一块在大沼原以北,腾龙江中下游,那里是天原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物产丰厚,气候适宜,大沼原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阻挡住战火的侵扰。另一块在石屏山和牯牛山之间,那里人类饱受半妖人和妖怪族的蹂躏,以一种艰难的方式延续着生命,不过他们从未放弃希望,不屈不挠地向命运抗争。

  「为了抵抗异族,继续在禾州大陆上生存下去,国与国之间模糊了意识形态上的差异,天原、铁沙、重露、南华四国不约而同抛弃了成见,结成攻守同盟,投入大量物力财力开发新型武器,为随时到来的战争做准备。

  「但大规模的备战也使天原国面临着一系列新问题,人口过剩,经济停滞不前,工业化水平不高,贫富不均,城乡差距拉大,人民的生活水平较之战前反而略有下降,如何解决备战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一直是天原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看到这里他有些似懂非懂了,于是把书合起来,插回到原来的位置,又抽出一本《西昆的历史和现状》。

  「西昆市是天原国西南部最大的城市,东有松江,西有月见江,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虽然经历战火的洗礼,始终伫立不倒,成为继沼南城之后的另一个传奇。与天原国的首都沼北城不同,西昆市规模虽大,但只能算二级城市,这主要是由于它长期以来面临着妖怪族和半妖人的威胁,经济相对滞后,再加上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物资贫乏,民工不断涌入城市……」

  鲁克很感兴趣,他把这本书挟在腋下,继续移动脚步。

  就这样,他在两江书店里消磨了一个漫长的下午,从一个书架到另一个书架,从一层楼到另一层楼,连他自己都记不清究竟翻看了多少书。最后,鲁克用陈宗白皮夹里的钱买了三本书,除了《西昆的历史和现状》外,还有一本《人类的故事》,一本《无影灯》。他并没有挑选那些研究人类学社会学的大部头作品,晦涩的纯学术著作对他来说太艰深了。

  在付款的地方,他注意到有一个中年男子买了一大堆书,却没有付钱,而是拿出一张塑料卡在机器上刷了一下,输入一串没有规则的数字,等了片刻,机器开始吱嘎吱嘎地打印出一张清单,那个男子随手签了个名,抱著书和发票就走开了。

  这一切让鲁克感到很新奇,他在付款的时候向营业员咨询了那张塑料卡的事,营业员哑然失笑,一边利索地找他钱,一边解释说:「你可以到西昆实业银行办一张借记卡,在全市的两江书店买书都可以享受九折优惠,店门口有公告的……下一个!」

  鲁克记下了「西昆实业银行」和「借记卡」这两个新名词。他挟着三本新书走出了两江书店,在中条街上继续漫步,找到了快要打烊的西昆实业银行,进去一问,办借记卡需要有本人的身分证,填写一张表格,交两张近照。

  鲁克有些犯难,填表不是什么难事,他会写字,近照可以去拍,也没什么问题,但是身分证到哪里去办呢?他从陈宗白的皮夹里抽出了他的身分证,仔细端详了一遍,觉得上面的相片跟自己一点都不像,不大可能蒙混过关的。这让他有些失望。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中条街上灯火通明,比白天更加热闹。鲁克顺着人流向前走去,不知不觉来到了一片拥挤的广场上。

  广场中间有一座高大的喷泉,水柱在音乐声里忽上忽下,溅起大片的雾气,四周的木凳上坐满了走累的情侣,他们手挽着手低声细语,全然不顾旁人的眼光。许多小孩子兴高采烈地玩着水,用手去摸跳动的水柱,用脚去堵石板上的喷嘴,泉水突然喷出来,他们又大喊大叫着跑开,小脸涨得通红,满是汗水。

  鲁克不禁微笑了起来,眼前的一切让他感到愉快。这就是人类的童年,多么快乐,自由自在,没有西昆研究所,没有铁笼,没有特制的防弹玻璃,没有针眼摄像机,没有交配试验,没有那么多双看不见的眼睛监视,当一个人类真幸福!

  鲁克在充满童真的广场上逗留了一会儿,迈开长腿继续往前走去。站了这么长时间,走了这么长的路,他觉得有些疲倦,于是找了一家偏僻的电影院,偌大的电影院里只有三个人,鲁克和一对吃爆米花的情侣。

  那天放映的是一部老片《天堂影院》。

  鲁克有生以来第一次明白了什么是感动。他的眼角噙着泪水,心潮澎湃,当阿尔弗瑞德移动老式放映机,把电影投放在对街的墙面上时,他不知不觉流下了眼泪。

  人类无法了解,鲁克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如此感动──许多年以后,当他拥有了自己的私人空间,坐在舒适的真皮沙发里,用最新的DVD在超薄的等离子彩电上放映《天堂影院》时,他发现自己再也找不到当初的心境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4: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那并不是用「时过境迁」四个字就能解释得了的。

  鲁克走出电影院的时候差不多是晚上十点钟了,起风了,微有些凉意,街上显得很冷清,他却感觉不到半点倦意。电影里的情节在脑子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让他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鲁克在中条街上漫无目标地闲逛着,跟匆忙回家的人群擦肩而过,隔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才慢慢清醒过来,开始思考该到哪里去过夜。

  旅馆?那是不现实的,他没有身分证,容易惹人疑心,他好不容易才来到人间,不想冒险。那么在街头露宿?虽然他不怕冷,但是被巡逻的员警逮到也不好,万一发现他口袋里揣着陈宗白的钱包和身分证,会把他扭送到警事署的。怎么办?鲁克想了又想,最终决定找一家通宵营业的商店混上一宿。

  结果兜了一个大圈子,回到了广场上,他在西南角找到一家清源茶馆,招牌上印着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字样。就是这里了!鲁克整理了一下仪容,故作镇定走了进去,一身茶博士行头的服务小姐没有多问什么,恭恭敬敬把他引到二楼的一间包厢里。鲁克胡乱点了一杯大红袍,把门帘放下来,取出新买的《无影灯》,掀开第一页全神贯注地看了起来。

  茶香混合着油墨的清香,鲁克沉浸在一种物我两忘的意境里,一直到东方发白。「夜过去了,太阳升了起来,到了早晨还要来这儿。周围的一切都没有变,只有直江不在了,这样的事情是不会发生的。抱着这样的想法,在明亮的无影灯下,伦子化石一般地蹲在地上,等着直江。」他情不自禁低声念了起来,这就是小说的结尾。

  继《天堂影院》之后,鲁克的心灵再一次受到强烈的冲击,但是这一次他没有流泪,而是感到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茫然。

  同时,这一个晚上对鲁克来说也非常重要,当他走出清源茶馆的时候,鲁克意识到自己一下子成熟了许多,最初的新奇感已经消退,他也不再迷惘和胆怯,一部电影和一本书让他对人类、人生、人性若有所悟,他觉得他已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这座陌生的城市,投入全新的生活。

  鲁克离开了繁华的中条街,踩着晨曦在西昆市的大街小巷漫步,一路观察着普通人的生活。整个城市从睡梦中苏醒,就像树木萌芽一样一点一滴释放出它的活力,道路渐渐繁忙起来,每一个十字路口都拥挤不堪,人流汇集到一起,又彼此分开,分散到城市的各个角落里去。

  汽车、摩托车、助动车……人类的交通工具排放出大量的尾气,空气越来越混浊,噪音吵得人心烦意乱,鲁克像逃一样钻进了一条狭窄的小巷,长长舒了口气。

  彷佛是另外一个世界,安静,清新,双脚终于离开了坚硬的柏油马路,踩在高低不平的碎石上,他感觉到分外惬意。

  前方有一座高大的紫藤架,一片浓郁的绿色,像云雾一样,两旁是破旧的花坛,迎春纤长的枝条上缀满了黄花,洋溢着一派春天的气息。鲁克的视线不禁往上移去,他在污秽的墙壁上看到了一行字迹,「办证139135XXXXX」,用墨汁写上去的,跟书本上的印刷体完全不同,虽然已经刷了一层墙粉,但是字迹依旧非常清晰。

  「我需要一张人类的身份证,也许这个电话可以帮上忙!」鲁克的心里转着这样的念头,他想确认一下,于是快步走到巷尾的一间杂货店里,向老板问起那个办证的电话号码。老板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他,用嘲讽的口气说:「当然,什么证件都能办,身份证,毕业证书,只要你有钱,你甚至可以弄到外国著名大学的博士学位!」

  这正合他的心意。鲁克想借杂货店的电话联络一下,但是那个老板断然拒绝了。他说:「不行,这是非法的,你懂不懂?喏,我这里有卖电话卡,你掏钱买一张,到公用电话亭里去打!」

  鲁克虽然有些弄不明白,但他还是掏出皮夹子,买了一张电话卡。杂货店的老板瞥了一眼,笑笑说:「小子,这钱包你是偷来的吧!」不过他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并没有把鲁克扭送到公安机关去的意思。

  鲁克也朝他笑笑,用标准的普通话说:「不是偷的,是抢来的!你很幸运,我现在不缺钱花!」

  这个回答让他吃惊得合不拢嘴。

  鲁克找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拨通了那个办证的号码。一个粗鲁的男声问清楚他的意图,熟练地回答说:「新版的身份证,一口价五百块。有照片吗?没有?你先去拍一张证件照,要一吋黑白的,后天上午八点钟到城隍庙给我,先交二百块订金,下午我把做好的身份证带给你,再付剩下的三百块。听清楚没有?你放心,我们干这行很讲信誉的!」

  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

  鲁克到中条街的金狮照相馆拍了一张黑白的证件照,然后在城隍庙门口给一个中年汉子,连同订金。他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叫卢定一,家庭住址是对方胡乱选的,在白篁城西某个偏远的山区。

  当天下午鲁克就拿到了他的身份证,他就是以这种方式获得了一个人类的身份。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4: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半妖之途》 第一集 实验牢笼 第十四章 工作

  鲁克的生活进入了正规,他决定把陈宗白留下的痕迹全部都丢弃掉。

  他来到旧货市场,用剩下的钱买了一身半新不旧的衣裤和一双橡胶底球鞋,款式虽然陈旧,但洗得很干净,鲁克穿上后,觉得跟山区出来的民工还有差距,于是又把头发弄蓬松,沿着河边的黄泥路跑了几个来回,身上沾满了尘土,球鞋都分辨不出本来的颜色了──这正是他想要的效果。

  鲁克把换下的衣裤包在一起,塞了几块砖头,用力打成一个死结,丢进了城西的大运河里。他看着自己的一段过去载沉载浮,淹没在河水里,不禁长长舒了口气。

  现在他身无分文,最迫切的需求是找到一个安身之处,不过鲁克并没有着急,他相信转机总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来临。他继续在西昆市的街头游荡,一路注意着店面外张贴的征人启事,不知不觉中,他穿过大运河,来到了人声嘈杂的摆渡街上。

  街道很宽阔,一直通往西昆大学的本部,两旁都是小饭店,偶尔有那么一两间书店或者文具店,夹在油烟中间,孤零零不成气候。

  鲁克一路找过去,注意到一家沼北饭馆,漆水退得很厉害,看来是开张有年头了。店门口贴着一张征人启事,上面写道:「招服务员若干,男女不限,要求身体健康,能吃苦。管饭,有住宿,工资面议。沼北饭馆,年月日。」后面还有两句广告:「纯正的沼北口味,包您吃了忘不掉!」

  这时是下午三点多,午市已经结束了,夜市还没有开始营业,饭店里空荡荡的,显得很冷清。进门右手就是柜台,一个中年妇女正低着头算帐,鲁克轻轻敲了一下台面,跟她打了个招呼:「老板,招工吗?」

  他的普通话很标准,像电视里的播音员,声音略带一丝沙哑,穿过耳朵一直钻进心坎里,让人感觉非常舒服。那个妇女立刻抬起头来,脸上堆满了职业的笑容,但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脏兮兮的青年,一看就是从山区出来打工的乡下人,声音和形象的反差是如此之大,她不禁「咦」了一声,不去理睬他,低下头继续算帐。

  鲁克耐心地等她把手头的帐算完,这才客气地问:「老板,你们门口贴了一张招工的启事,我想试试看,您看行不行?」

  那个妇女翻起一对白眼,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几眼,冷冰冰地说:「灰头土脸的,先去洗一洗再过来,我们这里是饭店,不是建筑工地!」

  鲁克的脾气很好,微笑着说:「好吧,麻烦您稍等一会。喏,这是我的身份证,先放在这儿,我去洗一洗,待会就过来。」说着,他掏出那张五百块买来的身份证,小心翼翼地放在柜台上。

  他的举止引起了妇女的好感,不禁动了恻隐之心,她叫住鲁克,接过身份证粗粗地看了几眼,说:「你叫卢定一,连云山辘轳沟人?在哪里?从来没听说过!」

  「在白篁城的西面,连云山,出竹笋和扁尖的,偏僻得很,要走上三天三夜的山路才能看见公路。」

  那妇女摇摇头,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又把身份证上的照片跟真人对了几遍,说:「这样吧,我叫小刘领你到后院去冲一冲,弄得整齐一点再去见老板。他愿不愿意留你,就看你的运气吧。」

  「原来她并不是老板!难道是老板娘?」鲁克心里嘀咕了一句,笑着说:「那真是谢谢您了!」他展颜一笑,灰暗的脸庞立刻生动起来,就像蒙尘的珍珠洗去了尘埃,焕发出青春的光芒。

  那个妇女愣了一下,提高了喉咙叫道:「小刘,小刘,快出来!」

  一个五短身材的青年应声跑了出来,金鱼眼大蒜鼻,腰里围着围裙,手上还拎着一块抹布,冲着她问:「陈姨,什么事?我忙着呢!」

  「带这个小伙子到后院去,给条毛巾,让他收拾收拾再领他去见老板。如果他在午睡就等一会,吵醒了他要发脾气的。」

  小刘歪着脑袋打量了鲁克几眼,笑着说:「这是哪来的土包子,不会是妳亲戚吧?这么照应他!」

  「你要死啦,我哪来这种亲戚!他是来招工的。快领他进去,别挡在门口,听见没有!」

  小刘引着鲁克往里面走,随口问他:「你叫什么?哪里人?」鲁克一边打量着饭店的格局,一边回答说:「我叫卢定一,辘轳沟人。你呢?」

  小刘努力卷着舌头说:「我叫刘春生,就是附近北埭镇上的,在这里打工,端盘子,他们都叫我小刘。嘿,你的普通话真标准,念过书吗?」

  鲁克犹豫了一下,说:「小学都没毕业。」

  两人拉着话穿过一扇防盗门,来到一个宽敞的庭院里,周围种着三、四棵高大的银杏树,地上摆满了姿态各异的树桩盆景,角落里的墙上伸出一只水龙头,下面凑着一只七石大缸,一半埋在地下,里面盛着大半缸水,养了好几条肥大的鲤鱼。

  「这是干什么用的?」

  「你是说那口大缸?老板喜欢养盆景,自来水不能直接浇,味道太重,要搁上一段时间才能用。」

  「这鱼是用来吃的吗?」

  「不是,给水增加肥料的,浇花浇树特别好……来,把头冲一下,我去给你拿条毛巾来,等着。」

  鲁克谢了他一声,用力把身上的衣服拍了一遍,灰尘在阳光的照耀下慢慢向上飞腾,消失在肉眼看不见的高空里。鲁克的动作慢了下来,脸上露出了若有所思的微笑,他知道,这些灰尘并不是没有用的,它们将促使水汽凝结成为雨滴,降落到地面上,滋润万物。

  刘春生拿了一条毛巾一溜小跑过来,催促他说:「你怎么还没好,看什么哪!快,老板醒了,我领你去见他!」

  鲁克笨手笨脚用吊桶接着大半桶自来水,弯下腰淋在自己的后脑勺上,胡乱揉了几下头发,再把脸用力搓了一遍。他接过毛巾,上下擦干了水,用手指捋顺头发,说:「好了,咱们走吧!」

  刘春生盯着他的脸,羡慕地说:「原来你长得挺俊的,瞧瞧,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要是换身象样点的衣裳,谁还看得出你是山里人!」

  二人穿过银杏的树荫,来到一栋三楼三底的楼房前。刘春生让鲁克在踏步前候着,大声叫道:「老板,曹老板,我把人领来了!」

  一个敦实的中年汉子走了出来,脸上全是横肉,单眼皮,厚嘴唇,脖子很强壮,几乎跟头一样粗,头颈里戴着一根小指粗细的金链子,穿著汗背心,露出一身的好肌肉。他上下打量着鲁克,只见他头发又黑又亮,湿漉漉还挂着几滴水珠,一张脸有点电影明星的气质,自信,沉稳,跟刘春生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他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

  「你是来打工的?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我叫卢定一,连云山辘轳沟人,刚到这里,想找份工作。」

  听了他的声音,曹老板更是吃惊,他又仔仔细细看了鲁克一遍,说:「你长得不像是山里人,有身份证吗?」

  「有的,已经交给陈姨了。」

  「吓,我这个管事的还没发话,她倒先把人给收下了,你跟她很投缘嘛!」

  「陈姨看我刚到大城市来,没个着落,也是一片好心。她说能不能留下来还是老板说了算,要看我的运气。」

  刘春生在一旁敲边鼓说:「老板,现在人手很紧,杨子他们都回老家探亲去了,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就留下他吧!」

  「留下他也做不久,他跟你们不一样,迟早要跳高枝的。」曹老板从身边摸出一包长寿牌香烟,用嘴叼出一根,点燃了深深吸了一口,含含糊糊地说,「小子,我也是苦日子出身,什么样的事没经历过!既然你找上门来,我就帮你一把,试用一个月,管饭,没工资,你愿意就留下来。不过咱们丑话说在前面,你在这儿待一天,就得安分守己,别给我惹麻烦,听见没有?」

  鲁克知道曹老板是收下自己了,向他鞠了个躬,说:「谢谢老板。」

  「嗯,让我想想看,老张那里也缺人手……小刘,你带他去厨房,把他交给张师傅,其它的你就不用管了。」

  刘春生不干了,抱怨说:「老板,这可不对,你招的是服务员,怎么送厨房去了?」

  曹老板吐出一个烟圈,饶有兴致地说:「想知道为什么吗?我问你,经常光顾咱们饭店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前边西昆大学的学生呗!」

  「掏腰包付账的是男的还是女的?」

  「全是男的,哪好意思叫女的付账!嘿,老板,你问这些干什么?」

  「那小子要是当服务员,女学生的眼光全被他吸引过去了,你说那些男的下趟还会光顾咱们店吗?」

  「……也对,我怎么没想到!」

  「所以他只能去厨房帮帮张师傅的忙,前台跑腿就全靠你了!」

  刘春生这才反应过来,苦着个脸嘀咕说:「老板直接说我长得对不起观众就成了,何必要绕圈子!」

  「呵呵,你还有自知之明。别抱怨了,你没有当小白脸的潜质,天生就只能吃这碗饭!」

  鲁克望着他们两个,脸上露出了会意的微笑,他开始喜欢上曹老板和刘春生,喜欢上这家沼北饭馆。

  张师傅大名叫做张得胜,正宗的沼北人,瘦高个子,鲁克站在他身边就像是父子俩,这让他们彼此多了一份亲切感。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张得胜才是这家沼北饭馆的顶梁柱。他的几样拿手菜,稻香脆皮狗肉,羊杂高汤,酸菜火锅,绿鸟鸡,极品羔羊肉,沼北烧烤,非常有特色,那是旁的饭店学不像的。

  沼北饭馆在西昆大学的学生中间口碑很好,不管是进门不久的新生还是混了三、四年的老油条,隔三岔五都会来品尝一下所谓的纯正沼北风味。但是沼北籍的学生在慕名光顾以后,却十有八九会嗤之以鼻,认为这家饭馆的沼北菜已经变了味,根本没有老家的那股子纯正味道。

  这一点张得胜也没有否认,为了适应西昆市居民的口味,他对所有的菜都做了些改良和尝试,毕竟西昆市离沼北万儿八千里,原材料和调料都不可能做到跟沼北一模一样。

  张得胜认为,烹饪是一门调和的艺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入乡要随俗,厨师应当充分利用当地现成的原材料,揣摩食客的口味,烧出具有沼北风味的菜肴来,而不是全盘照搬。

  鲁克每天的工作就是帮着张师傅洗菜刷锅,干一些打杂的零活,这些活本来是刘春生他们帮着干的,现在有了鲁克,他们一个个乐得清闲去了。

  一大清早,天还没有亮,张师傅就领着鲁克到城西的批发菜场去选购蔬菜和水产品,要装上满满的一货车,赶在上班的高峰到来之前,颤巍巍地开回饭馆去。

  这个时候,肉制品公司的丁老板也差不多等在门口了,沼北饭馆是老主顾了,他一向亲自送货上门,猪肉,羊肉,牛肉,光鸡,光鸭,全是新鲜的上等货色,等张师傅过目以后,再一并送到后院去。

  鲁克简单地洗漱了一下,匆匆忙忙吃过早点,开始了一天繁忙的工作。整个早晨,他都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埋头洗菜。蔬菜比较简单,稍微摘掉一些根须和腐烂的叶子,用自来水冲一下,整整齐齐码在箩筐里;肉也好办,用钳子拔去一些残留的细毛,洗干净血水就成了;最麻烦的就属鱼了,去鳞挖鳃,开膛破肚,如果不小心把苦胆给弄碎了,还得用醋反复擦,不断用舌头尝,没苦味才行。

  鲁克最犯难的就是处理鱼了,浓重的腥味让他头昏脑胀,犯恶心,后来刘春生教了他一个办法,每次杀鱼前塞棉花在鼻孔里,光用嘴呼吸,这才感觉好一些。

  曹老板早上九点钟准时起床,一边刷牙漱口,一边看着鲁克洗菜。偶尔买到大鱼,他更是兴致盎然,吩咐鲁克把鱼鳞鱼鳃肚肠血水什么的都留下来,装进密封的玻璃瓶,又加了不少晒干的桔子皮,埋在院子的角落里。

  鲁克感到很好奇,又腥又臭的东西,曹老板像宝贝一样留下来,有什么用?曹老板笑咪咪地说:「不懂了吧,这叫作沤肥,埋上三、五年再拿出来浇花,比什么化肥都强。这可是我的秘诀!喏,那些桔子皮加进去,沤出来的肥就不臭了,不然的话,吓,咱们饭馆就没人敢上门了,全要给熏跑!」

  每到这个时候,曹老板就特别亲切健谈,那些树桩盆景全是他的宝贝,陈姨经常说,曹老板伺候它们比对自己的女儿都要好。

  一直忙到十一点半,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气,鲁克就得洗干净手,到厨房去帮忙。张师傅同时照看三口灶,一口炖汤,两口烧菜,他的手脚非常俐落,生菜下锅,三颠两颠大火一燎就出锅装盆了。用他自己话说,菜是被火「挤」熟的,而不是「烧」熟的,只有这样才够味。

  每当一道菜结束,鲁克就拉一下铃,刘春生忙不迭地跑进来端菜,抽空跟他说笑几句。等他出去以后,鲁克调小煤气,往油锅里舀几勺清水,稍稍加热一会,用竹刷子洗去油渍,然后泼去刷锅水,看着残留的水滴逐渐变小,嘶嘶化作氤氲蒸汽。等到铁锅变得又干又烫,张师傅又该来做下一道菜了,等待鲁克的是另一口油腻腻的铁锅。

  午市要到下午两点钟才结束,这个时候如果曹老板心情好,他会慷慨地让张师傅炒上几个菜,叫上伙计们好好吃顿午饭,如果他心情不好或者出去应酬了,陈姨就到隔壁叫几份快餐,胡乱打发上一顿。至于张师傅,他在厨房里有自己的小灶,菜虽然不多但质量很高,抿上一点烧酒,完了再睡个午觉,那是刘春生他们再羡慕不过的生活了。

  鲁克按理说应该跟刘春生他们一起吃饭,但是张师傅特别看重他,隔三岔五地把他叫进厨房陪他喝酒,这让外面的那帮人看不过去,愤愤不平地发着牢骚,大家都是打工的,凭什么你有小灶吃!

  鲁克对人情世故没什么概念,张得胜叫他去,他就撂下刘春生他们兴高采烈地进了厨房。两人面对面地坐在一张矮桌前,倒上两杯烧酒,一边吃一边闲聊。张得胜会为鲁克特地烧几个压箱底的拿手菜,油而不腻,回味绵长,平时一般人是吃不到的,只有跟曹老板一起玩盆景的好朋友或者工商署税务署的头头们过来,他才会露上一手。

  鲁克吃得很少,每道菜只是尝尝味道,但是他的话很多,他虚心地向张得胜请教很多问题,关于烹饪方面的,或者是饭店里的人事关系。张得胜红光满面,嚼得菜吱吱直响,卷着舌头回答着鲁克的问题,鲁克学到了很多烹饪的知识,比如说刀功、火候、翻炒、调味等等,长了很多见识,另外,在张得胜的片言只语里,他也逐渐意识到这家饭馆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曹老板本名叫曹聚风,年轻时是西昆市的一霸,黑道白道都很兜得转,据说当年跟一帮愣头青动刀子打架,单枪匹马撂倒了七、八个,自己肚子上也被捅了一家伙,肠子都流了出来。他用手捂住,硬是走到了医院,只躺了一个月就完全康复,依然是一条好汉子,医生和护士们都啧啧称奇,时至今日还当成是一件稀罕事传说。

  后来曹聚风娶了老婆,生了一子一女,人到了中年,锐气渐渐消磨,于是在摆渡街上开了一家饭馆维持生计。他为人仗义,朋友们经常来捧场,方方面面的关系又摆得平,所以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沼北饭馆已经成为摆渡街上的小有名气的一块招牌了。

  在前面柜台管帐的陈姨是曹聚风的小姨子,下岗以后闲着没事,又不愿白白接受姐姐和姐夫的资助,就自告奋勇到饭馆来帮忙,正好曹聚风想找一个信得过的人管帐,于是陈姨就顺理成章成为了饭馆的第二号人物。至于她的姐姐陈蓉,她在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当护士长,工作很忙,根本不管饭馆的业务。

  饭馆里招收的零时工很多,除了刘春生是北埭镇上的,为人还算老实,其它的都是从松江上游的兹邝区出来的,到西昆市打工已经好几年了,老油条,拉帮结派,比较嚣张,因为推荐人的面子大,曹老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好好干就不找他们的茬。张得胜郑重其事地告诫鲁克别跟他们混在一起。

  这一聊往往就是一下午,鲁克听得津津有味,张得胜也忘了午睡。到最后饭菜还剩下不少,张得胜劝鲁克多吃一点,鲁克总是笑着说:「我从小就是这样,饭量很少,吃多了胃撑得难受,反而不舒服。」

  张得胜觉得很奇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正在长头上,怎么吃得这么少?难道他是喝西北风长这么高的?不过既然鲁克不愿意多吃,他也不再勉强,他知道鲁克其实还是很欣赏他的手艺的。

  到了下午五点钟,天色慢慢暗下来,夜市正式开始了,张得胜和鲁克又在闷热的厨房里忙活起来。沼北饭馆晚上的生意特别好,客人来了一拨又一拨,翻了好几次台,忙得大家像陀螺一样连轴转,一直要过了九点钟,饭馆打烊以后,他们才能抽空吃上几口晚饭,刷洗刷洗准备睡觉。

  鲁克跟刘春生他们一起睡在东面房间的通铺上。大伙儿忙了一天,脑袋挨着枕头就鼾声大作,打雷都吵不醒。鲁克睁大了眼睛躺上一小会,等大家都睡熟了,就悄悄地爬起来,从席子下面抽出一本《人类的故事》,蹑手蹑脚来到庭院里,坐在冰凉的石板上,背靠着养鱼的大水缸,在月光下开始看书。

  最早留意到鲁克这个习惯的,是曹聚风的女儿曹静文,她今年读高三,每天温习功课都要到很晚,但是当她熄灯睡觉的时候,从二楼窗帘的缝隙里张望一下,还可以看见那个打工的年轻人全神贯注地盯着手里的书页,脸上没有半点疲倦的神情。这让她很好奇。他到底在看什么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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