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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 “熊猫烧香”嫌犯交出杀毒程序 警方称有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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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4 15: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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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烧香”嫌犯交出杀毒程序 警方称有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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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加入时间:2007-2-23 中国下载吧
负责侦办“熊猫烧香”病毒案的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长叶铁官说,“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李俊已编写出专杀程序,公安部门正组织专家对这一程序进行鉴定,预计一周内可在互联网上公布,供网民免费下载。  



据介绍,李俊向警方表示,他最初编制病毒是应网友要求“编得好玩”,后来见被感染的计算机数量众多,网上舆论愤怒声讨,“事情闹大了”,他便编制专杀程序,想把病毒都杀掉,但编好后不敢挂在网上,担心警方以此为线索找到他。
  仙桃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利用李俊的专杀程序进行了初步试验,结果表明其程序完全能杀尽“熊猫烧香”病毒及其变种。

    侦破纪实

    网上追踪“武汉男孩”揪出“熊猫烧香”案主

    求职失败发泄不满“编毒”牟利

    2006年12月,一种神秘的新型病毒开始在互联网上大规模爆发,许多企业局域网、网吧和个人电脑遭到重创。每台染上病毒的电脑,屏幕上都会出现一排排熊猫持香作揖图案。反病毒工程师们将其命名为“尼姆亚”。至2006年12月中旬,“熊猫烧香”进入急速变种期。今年1月7日,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发出“熊猫烧香”的紧急预警。2007年1月9日,湖北仙桃市公安局接报,该市“江汉热线”不幸感染“熊猫烧香”病毒而致网络瘫痪。“熊猫”正式进入警方视野。盯上“武汉男孩”查幕后1月中旬,湖北省公安厅网监总队根据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部署,开始对“熊猫烧香”制作者开展调查。据调查,病毒作者在病毒中加入了代码“WHBOY”(武汉男孩)。因此,警方猜测病毒作者可能是一网名为“武汉男孩”的人。经初步核实,仙桃市网监大队1月24日正式立案,并命名其为“1·22”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案。公安部和湖北省公安厅对此案高度重视,要求网监部门不惜一切代价拿下此案。1月31日下午,省公安厅抽调武汉、宜昌、荆门等地6位网监精英和专门从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赶来的1位专家,以及仙桃市网监大队全队人马齐聚省公安厅,对“1·22”案进行“会诊”,同时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在省公安厅网监总队统一部署下,仙桃市网警运用多种网络技术手段和侦查手段,获取了确定犯罪嫌疑人“武汉男孩”的身份信息。第1页try showAd(3,0,1); catch(ex)

  准备潜逃被当场抓获

  “武汉男孩”又名“小俊”,网名为“DAVE”。根据“小俊”上网账户资料,警方将目标锁定一个叫罗某的人,此人居住在武昌关山某居民楼。

  警方现场发现,此地为一出租屋,罗某租住在第二层一户三居室。现住有罗某、其女友以及一个被其称为“师傅”的人。根据房主的描述和警方掌握的嫌疑人照片,专班人员确定罗某的师傅就是“小俊”。

  省公安厅网监总队紧急召开专案会,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和审讯方案。

  当日下午4时左右,警方在出租屋抓获了“小俊”的弟弟李明。据其交代,“小俊”真名叫李俊。

  下午5时左右,警方在侦查中获悉,犯罪嫌疑人要潜逃外地。省公安厅网监总队立即向各个进出口岸发出协查通报。晚7时左右,回出租屋取东西准备潜逃的李俊被当场抓获。民警从李俊身上找到了一张武昌京都大厦宾馆的门卡。专班人员赶往该宾馆,当晚将其同伙雷磊抓获归案。

  2003年开始“编毒”

  李俊今年25岁,是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人,中专毕业后参加过网络技术职业培训班,曾在某电脑城工作。同为25岁的同伙雷磊是其同乡兼同学,两人关系较好。

  2004年毕业后,李俊曾多次到北京、广州等地寻找IT方面的工作,尤其钟情于网络安全公司,但均未成功。为发泄不满,同时抱着赚钱的目的,李俊开始编写病毒,2003年曾编写过“武汉男生”病毒,2005年编写了“武汉男生2005”病毒及“QQ尾巴”病毒。

  李俊交代,他于2006年10月16日编写了“熊猫烧香”病毒。这是一种超强病毒,感染病毒的电脑会在硬盘的所有网页文件上附加病毒,天涯社区等门户网站就遭受过它的袭击。

  除了带有病毒的所有特性外,“熊猫烧香”还具有强烈的商业目的:可以暗中盗取用户游戏账号、QQ账号,以供出售牟利;还可以控制受感染的电脑,将其变为“网络僵尸”,暗中访问一些按访问流量付费的网站,从而获利。部分变种中还含有盗号木马(可窃取用户密码和信息的程序)。

  多人改写构建“僵尸网络”

  李俊以自己出售和由他人代卖的方式,每次要价500元—1000元不等,将该病毒销售给120余人,非法获利10万余元。经病毒购买者进一步传播,该病毒的各种变种在网上迅速大面积蔓延。据估算,被“熊猫烧香”病毒控制的“僵尸网络”数以百万计,其访问按访问流量付费的网站一年累计可获利上千万元。

  抓获李俊和雷磊后,警方乘胜追击,又抓获王磊(男,22岁,山东威海人)、叶培新(男,21岁,浙江温州人)、张顺(男,23岁,浙江丽水人)、王哲(男,24岁,湖北仙桃人)等4名改写、传播“熊猫烧香”病毒的嫌疑人。这些人通过改写、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构建“僵尸网络”,通过盗窃各种游戏和QQ账号等方式非法牟利。文/沈公宣李亦中




  图:2月14日,“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李俊被带出监室接受审讯 新华社发

 监仓自白
  没想到后果严重,编出杀毒程序不敢公开

  他今年25岁中专毕业

  14日下午,当记者在湖北省仙桃市第一看守所与“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李俊面对面时,感觉他相貌平平,表情木讷,看不出有何过人之处。  




  李俊今年25岁,武汉市新洲区人,中专毕业。“我是1999年开始接触电脑的,学习电脑知识也主要是靠泡网吧。”李俊垂着头低声说,“最初我设计病毒只是好奇和好玩,后来有网友找我买木马,我看靠这个能赚钱,就……”

  警方介绍,去年9月,李俊应网友之邀制作“熊猫烧香”病毒,从去年12月初开始,这一病毒在互联网上蔓延肆虐,泛滥成灾,引起一片恐慌,一些损失惨重的企业和网民还发出重金悬赏追查病毒制造者的“通缉令”。

  杀毒软件上留下一句话

  身高1.75米的李俊剃着光头,身穿黄色马甲,略显颓废。他说:“开始,我也预计不出会有什么后果,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事情闹得这么大,慢慢就害怕起来,所以后来就编制杀毒程序,想把病毒都杀掉,但编好后不敢挂在网上,怕警察找到我。”

  据警方介绍,李俊在杀毒软件上留了一句话:“我真的很抱歉,给大家造成了负面影响与损失。”

  曾应聘广东IT企业

  李俊中专毕业后,曾到广东等地的IT企业应聘,但一直没能如愿。后来,李俊到武汉市电脑城打工,月工资约1000元。

  “熊猫烧香”病毒问世后,浙江一位病毒贩卖传播者先是每天给李俊在银行账户上汇3500元,后来每天汇6000元,直至被抓捕前,总计不到一个月时间,他就牟利十几万元。李俊把钱存在银行卡里,很少出去玩。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他的钱主要用来到外地见网友。·据新华社电·




  图:李俊在民警的监督下试验“熊猫烧香”病毒专杀程序 新华社发

  评论

  黑客崇拜之忧

  “我国破获的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大案”侦破引人瞩目。“国内首例”的另一层含意,其实也暴露出刑事司法在打击网络犯罪上的尴尬。10年前的《刑法》修订,以三个条款明确规定了计算机犯罪,其中第286条就有“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的具体规制。

  10年来,我们几乎没有看到这一罪名进入公共媒体的视野,其原因,并非因为我们没有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的案例———有数据显示,去年全球发现的计算机病毒产自中国的几乎占了三分之一,其中不乏危害性大的恶性传播事件。然而这些业已发生的犯罪行为却要么没能立案,要么无法侦结。

  以涉嫌制作“熊猫烧香”的李俊为例,这位25岁的“武汉男生”自2003年起,先后编写过“武汉男生”病毒、“武汉男生2005”病毒。如果李俊在四年前就能被警示,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熊猫烧香”。正是多次制作并传播病毒的行为长期未得到司法的矫正,才造成了李俊于此问题上的法盲心态。

  在今天的网络生活里,有着和李俊相似心态的网络少年应当不在少数。在某门户网站对如何惩治李俊的网络调查中,同意让李戴罪立功的网友与赞同依法严惩的网友相差并不多。各类新闻评论、跟帖及回复中,不乏有将李称为“网络奇才”、“黑客英雄”、“武汉大侠”者。计算机犯罪高度智能化以及低龄化的特征,已经使许多犯罪者非但不被谴责,反而被顶礼膜拜。这样的反法治思潮露头,与司法的迟到不无关系。(新京)

  说法

  有关法律专家称,“熊猫烧香”病毒的制造者是典型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此罪后果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表于 2007-2-24 18: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哈哈,有救了哦
发表于 2007-2-24 23: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该杀。。。。。。。。。。。害人啊。
发表于 2007-2-25 13: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打............死他.......................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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