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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潼南小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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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问] 潼南农村户籍改革?请教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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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09: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发表于 2011-12-24 19: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重庆
[s:394]  [s:394]
     
发表于 2011-12-24 19: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IP:贵州安顺
那些老房子没有人住的都被拆了哟,好像一亩12万,房屋四周包括院坝最多为房屋面积的1.6倍啦,不过不会强近你转户口的啦!
发表于 2011-12-27 16: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成都
潼南县户籍制度改革政策

来自《潼南报》2011年12月26日 > > 第四版


一、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户籍制度改革遵循依法自愿三项原则:(一)转户自愿;(二)退地自愿;(三)参保自愿。
    二、农村居民转户的总体条件
农村居民只要愿意,就可(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三、农村居民转户的主要待遇
   (一)土地
    1、林地。农村林地使用权继续保留,且无时间限制。
    2、承包地。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可保留或流转其承包地,具体如下:
(1)保留。可继续保留农村承包地,保留农村各项与承包地相关的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保留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
(2)流转。可依法自愿流转,不得闲置、撂荒。
    3、宅基地。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可保留、流转或退出其宅基地,具体如下:
    (1)保留。可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继续保留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建(构)筑物,保留其以后退出宅基地时获得相应退地补偿的权利或征地时按规定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权利。
    (2)流转。可按法律法规规定流转(含置换等)其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建(构)筑物,流转价格由农民自行协商,签订流转协议后按照农村土地房屋转移登记程序在县国土房管局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3)退出。可自愿申请退出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建(构)筑物。
①可复垦的宅基地:按9.6万/亩预付,待复垦实测验收合格并地票交易后,以交易面积按12万/亩标准结算补足应得价款;宅基地面积以产权证为准,附属设施用地实际测量,但最多不超过宅基地面积的1.6倍。
②不可复垦宅基地(夹心房、连体房):以9.6万/亩结算。
    (二)社保
    凡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养老保险。具体分三种情况:
    1、参加农转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并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可按照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退地农转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享受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优惠政策。这类保险缴费低、待遇高,在转户后户籍所在(镇街)社保所即可办理。
    2、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退出宅基地的,可按现行政策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统一组织参保并按规定缴费,没有用人单位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这类保险在转户后户籍所在(区县)社保局即可办理。
    3、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没有条件参加上述两种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正在研究制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这类保险在户籍所在(镇街)社保所即可办理。
   (三)其他
    1、计划生育政策。农转城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后5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享受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政策。
    2、教育保障。对转户进城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同等的待遇。部分优质学校对适龄儿童入学具有购房入户及居住年限等特殊要求,转户居民子女可在就近的普通学校插班入学。重庆籍农村学生户口转移后,少数民族学生继续享受高考加分政策。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其独生女学生继续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3、就业保障。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属于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可以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其在城市稳定就业;自主创业享受城镇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还享受“一对一”的就业帮扶,以及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安置政策。
    4、住房保障。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转户居民,可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补偿。鼓励转户居民购买普通商品房,符合条件的纳入廉租住房保障。
    5、医疗保障。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均可参加报销范围和标准都高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同时,转户居民也可以选择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保障。
注:欲知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详情,请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咨询或登录潼南户籍制度改革专栏tn.cq.gov.cn/zt/hjgg/532/查询。
  
                  潼南县户籍制度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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