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捡包店主先拒不承认后索要全部现金做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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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8
雨花石 发表于 2015-2-19 07:01: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喜铺婚庆用品店 除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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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人 发表于 2015-2-19 14: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店趁早关门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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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梦迷人 发表于 2015-2-20 11:26:47 | 显示全部楼层
粗心真是不好啊,昨晚我把三姐的包包就忘在家门外了,幸好三姐想起来了: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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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律师 发表于 2015-2-21 21: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金酬谢可以,一般不超过拾得金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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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纸 发表于 2015-2-21 21: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勒哈店到是出名了,可能生意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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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的蜗牛 发表于 2015-2-22 09: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两百元应该给。。必须的。。为自已的过失买单!

但那个老板太贪心了....哈哈.....两千元就把生意砸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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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eerxi 发表于 2015-2-26 15: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喜铺婚庆用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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